担保承诺书

时间:2022-06-13 19:59:14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担保承诺书14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使用上承诺书的情况与日俱增,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那要怎么写好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担保承诺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担保承诺书14篇

担保承诺书1

  一、感谢您为客户: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在武冈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提供担保(保证、质押、抵押)。客户借款情况详见客户信贷资料及《借款合同》,武冈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提请您阅读并熟知相关内容及条款。

  二、对被担保客户的生产经营项目,本担保人已经有了充分了解并以此作出了准确的判断。

  三、贷款到期及《借款合同》的.条款约定,您有义务协助配合武冈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催收。

  四、保证、质押、抵押贷款,如逾期仍未归还贷款,您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武冈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从您的账户扣划款项或依法处置其抵、质押物用于清偿被担保客户在我社的借款,直至该借款本息清偿完毕为止。

  五、其他未告知事项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知人(签字并加盖手印):x

  告知日期:x年x月x日

担保承诺书2

北京钱龙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单位(人)于年月 日在你公司借款(大写),借款合同号京钱龙借字[20xx] 号。我自愿以自有财产(财产证明或复印件)或固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工资收入(证明)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且担保期间不作财产变卖,不向外抵押,同时承诺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全部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此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同意依法强制执行本人所履行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一保证人(签字): 第二保证人(签字): 保证金额:保证金额: 第三保证人(签字): 第四保证人(签字): 保证金额:保证金额:

  年

  月 日

  以上保证人签字属实无误,如有不实,本调查人负全部责任。

  调查人

  签字:

  年 月 日

担保承诺书3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XXXXXX

  兹有借款单位(个人)XXX(全称)在贵社借款(大写)XXXXXX万元,借款合同编号XXXXXX,借款用途为XXXXXX,做为担保单位(全称)XXXXXX自愿履行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我担保单位愿替借款单位归还借款本息,直至借款还清后,方能撤销此担保。

  此承诺具备法律效力。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担保承诺书4

xxx有限公司:

  兹有(企业),经银行支行同意授信贷款万元,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企业就委托贵公司对本项贷款出具授权担保书(担保金万元)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按授信贷款用途使用本项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二、承诺在贷款到达本企业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向贵公司支付担保费。

  三、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真实、规范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按季向贵公司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跨年度的`担保项目,年终还需提供现金流量表以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其它年度报表。

  四、承诺定期向贵公司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债权债务变动、项目实施进度等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随时接受贵公司检查和监督,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有关理财知识培训,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由本企业承担。

  五、承诺按时归还贷款并支付利息。如造成贵公司代偿之事实,则本企业愿向贵公司支付逾期利息(每日按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违约金(按担保金额的20%计算)、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六、承诺本企业需实施可能影响贵公司作为保证人利益的

  重大决策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贵公司并征得贵公司的书面同意。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贵公司提供的授权信用担保贷款可视为立即到期,任由贵公司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盖章后生效。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xx

  电话:xx

邮编:xx

  xxxx年xx月xx日

担保承诺书5

  ×××公司:

  借款人向×××公司购买(人民币大写) 元整的.饲料,因本人资金不足,无法全款支付,特申请借款大写 元,于201 年 月 日归还,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为保证该借款按时归还,本人同意向×××提供反担保,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或有其他违反《借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或《委托担保申请书》约定的情况,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云南龙博饲料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实现担保债权:

  l、处置

  2、处置的商品存货;

  3、处置土地;

  4、处置房产:

  5、由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

  6、由特此承诺

  承诺人: XXX身份证号:XXXXX 联系电话:XXXXX

  承诺人: XXX身份证号:XXXXX 联系电话:XXXXX

  承诺人: XXX身份证号:XXXXX联系电话:XXXXX

  承诺人:XXX 身份证号:XXXXX联系电话: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担保承诺书6

  xx银行:

  兹有借款人 与贵行所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年字第号合同项下所购房屋/商铺作抵押的.,由我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同时我公司将在贵行开立的账户内保证留存按揭贷款总金额10%的保证金。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

  特此承诺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担保承诺书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开县支行:

  我自愿为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 居委会_____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你行贷款____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果贷款不能按季结付利息或按期归还,由我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如一次不能全额清偿贷款本息,由我单位在本人的工资福利中扣收,归还贷款本息,本人决无异议。

  承诺人:

  年 月 日

担保承诺书8

  担保承诺书

  担保人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担保人配偶姓名:

  担保人配偶身份证号:

  被担保人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担保人 与被担保人 是 关系,因被担保人 ,担保人同意对被担保人借款进行担保,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作为被担保人的担保人,承诺当被担保人不按期偿还上述贷款本息时,担保人对该笔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必要时同意出让所

  有资产支配权,担保期限内担保人不得转让出卖其所有资产。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担保人签字:

  担保人配偶签字:

  日期:

  被担保人签字:

  日期:

担保承诺书9

**市**县恒联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若因本人提供虚假信息,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本人特承诺按时结息,到期还款,由此产生的费用自愿承担,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担保承诺书10

  致:

  承

  (以下称债权人)与

  (以下称债务人)于20xx年07月29日签订的《借款协议》

  约定责任条款时, (以下称本担保人)愿意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愿以个人所有的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为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及追偿此笔债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并在此作出以下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承诺:

  一、本担保人完全理解并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协议》中的全部条款,并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期向债权人清偿所有债务。

  二、本担保人同意对《借款协议》(包括今后可能补充、修改、变更后的《借款协议》或关联文件)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和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1.在债务人未按《借款协议》中的约定按期足额向债权人偿还借款、利息和相关费用时,本担保人保证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债权人。

  2.在债务人未履行《借款协议》中的约定的其他义务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债权人书面索款通知十五日内,无条件予以全部赔偿。

  3.上述两种情形下,债权人无须先向债务人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其他担保措施,有权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一经债权人要求,本担保人将无条件负责清偿债务人所欠债权人的上述所有债务。

  三、本担保人用于清偿债务人所欠债权人所有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担保人所有的资产和财产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担保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公司股权、红利、财产租赁、房产、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劵);

  2.夫妻共同财产中减去对方基本生活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后的部分;

  3.本担保人已经及未来因任职、受雇、履约等提供劳务,或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或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转让其他财产,或许可各种特许权的使用,或作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和经营,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等所取得的一切资产和权益以及从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

  四、本担保人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自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关系成立之日起至债务人欠付债权人的所有债务悉数清偿为止。

  五、如本担保人未按前述约定履行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由此而造成债权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法律程序追索所有应付款项。

  六、如债权人以其他形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本担保人保证届时无条件按照债权人规定的格式另行出具承诺书。

  七、本担保承诺书是不可撤销的,在下列情况下,无论是否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保承诺书持续有效:

  1.本担保承诺书中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本担保承诺书中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无清偿能力或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者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其地位、财力状况的改变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项;

  3.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协议》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

  八、在所有的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本担保人放弃取代债权人地位的一切权利,并保证:

  1.在所有的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债务人即使欠下本担保人任何款项或将任何资产或权益抵押、质押或转让给本担保人,本担保人将不与债权人并列分享追讨上述款项、资产或权益;

  2.非经债权人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不能同时向债务人索取任何担保或款项,如有已索取者,该等担保或款项一经债权人要求,须照数交还债权人;

  3.在债务人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整和诉讼时,本担保人如可从中取得任何资产或款项,所得的资产或款项亦作为代债权人取得,并一经债权人要求即全数交还,直至债权人全数收回债务人欠付债权人的所有债务为止。

  总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债权人均享有优先受偿权,债权人收回债务人欠付债权人的所有债务后,本担保人方可取代债权人地位。

  九、本担保人对依据本担保承诺书规定所应对的一切款项,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销或反索偿的`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限制或条件,以保证债权人实际足额收到本担保承诺书规定的债权人应得款项。

  十、债权人给予债务人和本担保人的任何宽容、款项、优惠或延缓行使《借款协议》及本承诺书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本担保承诺书和法律法规而现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担保承诺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担保人在本担保承诺项下应承担的任何债务。

  十一、本担保承诺书为一独立附加担保,债权人可以在本身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接受债务人或第三者现时或将来提供的任何其他担保,或者解除或变更已持有的其他担保而无需知会本担保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本担保人均应对债务人的所有未清偿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十二、本担保承诺书自本担保人签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担保承诺书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为止。本担保人保证对本担保承诺书中的所有债务不提出任何抗辩。

  十三、本担保承诺书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协议》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有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均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十四、本担保承诺书共贰页,仅债权人留存一份。

  担保人签章:

  地点:云南 昆明

  时间:20xx年07月29日

担保承诺书11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

  本人XX愿意为XXXX在贵行贷款XX万元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直至此笔贷款全部清偿完毕。如此笔贷款出现拖欠贷款本息等违约行为,我本人将无条件承担直接代偿全部贷款本息,同时贵行可执行我本人的全部资产进行代偿,并保证该笔贷款安全收回,我本人无任何异议。

保证人(签字):XXXXXX身份证号:XXXX

  XX年XX月XX日

担保承诺书12

  ______________:

  关于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向你处借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元一

  事,本公司愿用所有以下财产: 为借款人____________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两年内,抵押担保范围包括:1、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2、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等)。债权人因向借款人、保证人行使追索权而支出诉讼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当借款人逾期履行债务__________可以对我公司提供的上述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用于清偿债务。抵押期间内本公司承诺不得将抵押物向第三人进行抵押、转让、出租,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盖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承诺书13

  一、反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

  1、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对象实际上是是一种未来的,尚末产生的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债权。只有债务人出现违约,在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进行代偿取得追偿权。

  2、追偿债权的权利人是担保人,债务人是借款人,权利来源于双方的委托担保合同,担保人行使权利受阻时,可要求作为追偿债权担保方的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对象上的特点为反担保的最本质特点,它既决定了反担保的其他特点,也决定了反担保与本担保、再担保的根本区别。

  二、反担保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三、个人反担保承诺书

  担保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币种)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范围

  4.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保证期间

  5.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4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6.6.2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6.6.3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4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6.6.5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6.7.1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6.7.4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0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1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7.3.3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担保承诺书14

  借款单位(人)于年月日在你公司借款(大写固定经济收人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承诺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全部连带保证责任,此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同意依法强制执行本人所履行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一保证人(签字)第二保证人(签字)

  保证金额保证金额:

  XXX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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