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的合同

时间:2022-03-11 13:20:02 购房合同 我要投稿

购房的合同(汇编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房的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房的合同(汇编15篇)

购房的合同1

  理由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2、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3、先卖后抵押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4、一房二卖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

  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10、面积误差比超过3%

  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理由11、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

  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由12、过分迟延产权过户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购房的合同2

  甲方(房屋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房屋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神木县人民路南第一排沙渠小区独院,建筑面积280平方米;

  (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乙方在 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 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 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四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本契约一式两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购房的合同3

  1.建筑容积率

  建筑容积率是指小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房地产商不是根据小区的土地面积而是根据建筑容积率缴纳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属国家所有,不计算建筑容积率。房地产商为了少交土地出让金,往往也不把地下车库算入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同于建筑容积率,它是指小区所有建筑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2.绿化率

  房地产商通常在广告中使用绿化率一词,根据园林专家介绍,这也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在国家关于园林绿化的用语中,准确的应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两种叫法。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树的影子、露天停车场可以中间种草的方砖都可算入绿化覆盖率,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购房人要注意房地产商在销售楼盘时宣传的绿化率实际不少是绿化覆盖率。

  购房合同相关问题注意: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

  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公布,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

  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

  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的合同4

  一、何为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是指在一笔二手房交易中双方签署两套合同,一套阴合同用于买卖双方实际执行,另一套阳合同用于向房管、税务部门备案。其中,阴合同上的价格是市场价,而阳合同上的价格往往比市场价低不少,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二、签订阴阳合同的风险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购房的'主要税费是由卖房人缴纳,但在实际操作中卖方基本都会要求买方承担。买房已经付出了高额的房价,还要承担数额不少的税费,自然会选择签阴阳合同的方式来逃避税费,这导致阴阳合同在我国二手房交易中不断泛滥。那么,签订阴阳合同会有些什么风险呢?

  首先,签阴阳合同主要是为了逃避税收或骗取虚假的银行贷款,目的本身就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只有得到法律确认才能被认定为有效,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合同效力有瑕疵,那么当事人的权利就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严密保护。如果双方因房屋交易发生诉讼,法院就要对阴阳合同的订立情况及其效力进行审查。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基于阳合同办理的过户手续有可能因登记不实而被撤销。

  其次,签阴阳合同还将面临行政罚款的风险。

  我国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税款,并处以5倍以下罚款。

  最严重的是,签阴阳合同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我国刑法第 201条,纳税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购房的合同5

  出卖人:

  买受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月修订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存量房,即二手 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 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 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 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购房的合同6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闵行区碧江路x弄x号x室,建筑面积x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46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正)。

  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10000元正(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正)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x天内于x日前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房款¥x 元(大写:人民币 x )第二期房款为x元(大写:人民币 x )于x 前支付,余款为按揭xx方式支付,并在买卖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开始办理,一月内办理完毕。超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

  6、维修基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具体数额看维修基金发票。

  7、乙方的.按揭xx由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必须协助。

  8、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时间: 时间:

购房的合同7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镇___小区___号楼___单元___室,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2。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

  3。甲方于20年2月27日收到乙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另附收据)

  4。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过户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办理手续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5。甲方将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交于乙方认定手续齐全后,乙方一次性将房屋余款(大写) 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交付甲方(另附收据),甲方将房屋按时交付乙方。

  6。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则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

  7。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

  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10。本合同共2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购房的合同8

  甲方:

  乙方 :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位于**市**区***,(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人:**.

  第二条: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此房价为净价,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内保留设施设备清单如下: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购房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条: 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续。

  第六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时 间:

购房的合同9

  甲方(卖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这一基础上,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而签订本合同,以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该房屋的所有人为 ,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屋的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总售价为¥________元,总金额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网费,燃气费等结清(出示相关收据)。

  2.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所交定金,抵作甲方损失。

  3.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或乙方发现建筑不合格,甲方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须在3日内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税费承担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 方承担,代办产权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若有纠纷情况,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公证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公证人一份。 第八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其他相关证明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的合同10

  购房人在购置商品房时,尤其是其购置期房的时候,往往是看了开发商印制的《售楼书》,才决定是否购买。售楼书中往往列明了该楼盘的特点、交通、规划设计、房型、配套、装饰、设备等情况。购房人认为《售楼书》是开发商的承诺,因此,一旦交付的房屋与《售楼书》不一致,大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实践中,这类争议不在少数。

  从法律意义来讲,《售楼书》是一种要约邀请,是开发商向购房人发出的,请其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才是双方真正的意识表示,是双方的承诺,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为了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建议购房人将开发商在楼书中承诺的与其有关的重要内容写在补充协议中。

  二、房屋质量的约定

  房屋质量的'问题,是购房人入住后与开发商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因此,在《合同》或《补充》中约定房屋质量的内容是十分重要的。

  购房人应当与开发商约定的内容包括:墙体平直的标准; 防水的标准,即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表面裂缝的标准:即开发商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管线安装与室内表面的平整标准:即开发商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承诺任何管道的安装不影响房屋室内表面的平整。采用的建筑材料应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等。

  三、商品房交付的约定

  房屋交付时,履行的手续有:房屋入住通知;钥匙收条。

  开发商应向购房人提交的资料有:《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该两书内容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实测面积等。

  四、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的约定

  双方约定:如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所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约定,购房人有权拒收房屋。并约定开发商因其违约行为所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同时,也可约定开发商限期更正或修复,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达

  不到约定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同时约定《合同》解除后的处理办法,包括开发商应支付给购房人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计算的方法。

  五、产权证取得期限的约定

  产权证是认定房屋权属的法律依据,实践中,常会出现购房人在完全支付房款后的几年内,都拿不到产权证,至使产权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之中,因此,约定产权证取得的最后期限十分

购房的合同11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预订甲方受托出售的二手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预订房屋

  1.该房屋坐落: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人:___________

  2.产权及限制状况:

  (1)共有状况:_____________(2)抵押状况:___________

  (3)租赁状况:_________(4)其他限制状况:________

  第二条预订条件

  房屋总价: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3.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

  4.户口迁移: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预订期限

  预订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到广缘房产超市(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号)与房屋产权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第四条意向金条款

  l、乙方同意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承诺的担保。在乙方与房屋产权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该意向金转为乙方购房款的一部分;

  2、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拒绝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房屋产权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付的意向金;房屋产权人(包括共有人)拒绝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由于甲方向乙方隐瞒该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对乙方购房决定产生影响的重要事实、导致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购买该房屋的',甲方愿意向乙方承担双倍返还意向金的赔偿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意向金的责任:(1)乙方与房屋产权人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就本协议第二条预订条件以外的房屋买卖主要条款不能达一致的;(2)本协议签署后《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4、甲乙双方若产生以上第四条第2或低3条款时,应支付给中介方合同补偿款贰佰元人民币。

  第五条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购房的合同12

  甲方:南京绿野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张世彬

  就乙方希望购买甲方精装修办公房的请求,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由于乙方身在外地事务繁忙,意向购买甲方开发建设的绿野大厦1004房号(面积102.65平米)精装修办公房,双方自愿达成此协议;

  2. 房屋成交单价为8580元/平米,其中房屋净价为5900元/平米,其余2680元/平米为装修和办公设施等费用(含8号车位20年使用权);

  3. 乙方签约时须付总房款50%的.首付款即人民币44万元整;

  4. 甲方负责将乙方所购房屋按乙方要求进行设计及装修,达成如下要求:

  1) 办公房内部豪华装修标准;

  2) 办公设施齐全,达到入住即可办公的标准,(装修及设施基本标准见附页1)

  3) 房屋交付时水、电、电话、宽带已接通可正常使用;

  5. 房屋交付时间:20xx年3月1日;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地下停车场8号车位使用,免租金使用20年,.开始日期以交房日期为准;

  2. 如上列第4条款产生异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补充及更改;

  3. 如上列第5条款交付时间产生变动,按归责原则进行协商,如实际是由甲方违约,则违约金为总房款的万分之零点五/天;

  甲方:乙方:

  日期: 日期:

购房的合同1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因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其自建房屋(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位于第xxxxx层xxxxx套)以总价xxxxxx出售给乙方。乙方自愿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屋。

  二、甲方承诺:

  1、水电安装到户(入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门面及住房门窗安装到位(注:门只安装入户门)。

  2、毛墙粉糊,外墙一律由甲方按房屋构造整体粉糊。

  3、地板处理可根据乙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议处理。

  4、一年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5、乙方购买了该房屋后,拥有完全的所有权,甲方不能干扰乙方以后的.出租或出售。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款。

  2、按相关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若乙方在房屋装修时,改变房屋整体结构造成房屋主体出现坍塌,裂缝和在安装中因水路安装引起的渗漏一切后果均由乙方一律承担。

  3、保证在购房合同满一年时把剩余保证金一次付清。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所购房屋总价xxxxx%的违约金。

  2、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所购房屋总价xxxxx%的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xxx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xx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xxxxxxxxxxxxxxxxx乙方:(签字)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购房的合同14

  甲乙方拟合资向xx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房产”),现甲乙丙方就合资购买上述房产事宜达成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产情况。

  由xx开发,位于xx,合同约定面积xx平方米,单价为xx元/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xx元。

  二、出资比例。

  甲乙双方按购房总价联合出资购买该房产,出资比例各占二分之一。

  三、为合理应对当前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或乙方为代表与房产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合同等合同、协议。

  1、出资比例。

  双方联合出资购买房产,出资比例各为50%。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所有权益,并承担因购买该房产及今后与该房产有关的所有购房款、税费等一切支出。

  2、房款、税费支付,

  甲乙双方均应及时履行与房产转让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以及因受让房产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支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为了受让房产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甲乙双方推选甲方为事务执行人,代表甲乙双方履行受让房产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购房款、税费及其他活动费用支出,办理交房手续,办理产权证书过户手续等。

  (2)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房产转让方要求,需乙方亲自办理的,乙方应予执行。

  (3)购房款、税费等付款到期前,乙方应将其应承担的部分款项交由甲方对外支付。否则,付款到期后,为确保受让房产顺利进行,甲方可自己出资垫付或对外借款垫付,因此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甲方向乙方追偿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三、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保管。

  受让后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暂时由甲方保管。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按房产共有人人数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保管各自的证书。

  四、受让后房产的管理和使用。

  受让后房产的管理和使用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但房产需要对外出售、出租、出借、典当等时,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同等条件下均有优先权。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的,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等。

  六、文书送达。

  本协议确定的联系地址为各类通知、文书送达的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和登记机构,否则造成相关通知文书无法送达的,将视同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该房产有关事宜双方未约定如何处理的,依照我国《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购房的合同15

  甲方:xxx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

  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担责任。

  第三条 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造成,在甲乙双方互不追求对方违约责任的同时,乙方前期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已到位甲方现场的所有物料全部无偿归甲方使用。

  第四条 在签订此协议时,乙方已结清5月前所有相关人员工资。甲方如需继续聘用相关人员,乙方无异议并无权干涉。相关人员工资自5月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 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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