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2-04-30 09:45:5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劳动合同范文汇总8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劳动合同范文汇总8篇

劳动合同 篇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 2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5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6

  第五章特别规定 …………………………………………………… 9

  第六章监督检查 ……………………………………………………12

  第七章法律责任 ……………………………………………………13

  第八章附则 …………………………………………………………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 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 篇2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期间发布广告。

  二、广告发布媒介:辽宁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经济频道、北方频道、新闻频道。

  三、单位广告长度为10秒。播出时间:09:30—16:30

  四、广告采用______样带。

  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广告发布期间,如发现广告有不当内容的,乙方有权中止或暂停发布,并要求甲方进行修改,乙方不承担由此而引致的延误发布等责任,已发布的.广告需按实际播出次数收费。

  六、广告总价28000元(大写金额:贰万捌仟元整),播出次数24次,已优惠。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当日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七、违约责任:

  1、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失约或延误,或造成广告错播、漏播时,甲、乙双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乙方临时性的节目顺延,乙方不予减款;对于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错播、漏播,乙方应予补播。

  3、如因节目改版,应尽量保持广告的播出时间,如确需改动播出时间,乙方得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节目质量,严禁在节目中滚动字幕,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不予播出。

  5、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交纳播出费用,如甲方没能按本合同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自行停止播出,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按照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的规定,甲方需提供相关审批手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明等),其中对于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及房地产等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广告发布,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如甲方不提供以上手续或手续不全、虚假,乙方不予播出。

  7、甲方的广告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共道德准则以及第三方的权益,甲方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此致使乙方蒙受各种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8、如广告内容虚假,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失实者,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返还。由于验证不严格,造成广告内容与有关证件不符而失实者,由乙方负责。

  9、受节目长度等原因限制,凡播出时间与合同规定时段正负相差30分钟以内广告,属正常安全播出广告,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10、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细节问题由乙方负责解释。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劳动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 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 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 %.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 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 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用人单位(甲方):

  职 工(乙方):

  日 期: 二〇一四年月

  甲 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地 址:住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上海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和国家、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上海劳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上海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上海劳动合同的类型为: 。

  (一)有固定期限上海劳动合同。期限____ 年,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上海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上海劳动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上海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 。

  第七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甲方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上海劳动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 。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 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 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计件单价为 。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 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本上海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险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上海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上海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上海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上海劳动合同的接解除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上海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上海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上海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上海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上海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上海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上海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上海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上海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上海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上海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上海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上海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上海劳动合同终止:

  (一)本上海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上海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上海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本上海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上海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上海劳动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上海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上海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上海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上海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上海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上海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上海劳动合同的;

  (二)乙方依据本上海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上海劳动合同的;

  (三)甲方依据本上海劳动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上海劳动合同的;

  (四)甲方依据本上海劳动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上海劳动合同的;

  (五)甲方依据本上海劳动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约定终止本上海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 上条所称的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上海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上海劳动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约定解除本上海劳动合同的,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上海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十三、违反上海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上海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上海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上海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上海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上海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

  十四、其他

  第四十条 本上海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上海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 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

  (一)固定期限:自__年 月 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试用期为 :

  (一)无试用期。

  (二)试用期自___年 月 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岗位职责是 。

  乙方工作地点为 。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 (周、月、季、年)为周期,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甲方应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参考当地人民的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 甲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

  1、乙方的工资构成为

  2、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

  3、

  4、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

  第十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以下协议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

  2、

  3、

  4、

  第三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供销商、促销员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促销员,并订立本合同书。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 促销员的录用

  (一)促销员的条件:

  1、应聘促销的人员必须五官端正、仪表端庄、谈吐文雅、身体健康、身高在1.55米以上。

  2、应聘人员必须要有累计半年以上的促销经验,必须有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

  3、应聘人员必须有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上岗证等有效证件。

  (二)促销员应聘的程序:

  1、应聘人员持有个人简历有业务员安排面试,面试合格后,交纳身份证复印件,有业务员安排试用岗位。

  2、促销员试用期为3天,有业务员考核合格后,签定促销员合同,转为正式促销员:如果不合格,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未通过试用期人员将不予支付工资。

  3、促销员录用后甲方有义务对促销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满足超市需要。

  4、甲方有义务于规定时间内与超市签定协议,以便于促销员办理进店手续,如未及时与超市签定协议造成促销员为办理进店而上岗的后果有甲方承担。

  二、 促销员的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接待顾客热情、主动、耐心、礼貌、争取最佳服务。

  2、严格执行商品商品物价政策,维护消费者权益,遵守商业道德。

  3、遵守超市、甲方、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前30分钟到达超市,做好班前准备工作。下班交接班时,务必做好交接工作,以确保责任分明。

  4、不得在超市内抽烟、偷盗、吃东西、若有违犯,依照超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罚金由促销员个人承担。

  5、保持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上班时一律服从所在超市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在上班时间做私事,查到一次罚款15元,四次以上者给予解聘。

  6、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上班前搞好卫生和商品陈列,保持营业场地和货架的干净整齐。如果发现商品陈列混乱,卫生不好,使得营业场地杂乱者,一次罚款20元,四次以上者给予解聘。

  7、虚心认真地听取顾客的意见并及时地反馈信息,维护甲方形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8、爱岗敬业,熟悉产品知识及销售常识,以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9、促销员若发现商品价签错误,应立刻通知超市主管人员,及时更换,因价签错误造成的经济出入,有促销员自行承担。

  10、 促销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随机检查,并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做好每周的进、出、存报表并且上报给甲方,报表得数据要知识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三、 促销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信息反馈规定,并及时交给业务员,否则按每次10元给予处罚。 促销员的考核

  (一)上班的规定

  1、促销员应按时上下班,并记录在考勤卡上,甲方将考勤卡及业务员查岗记录算工资,考勤卡需要超市相关负责人签名,不得私自签卡,否则每次罚款5元。

  2、促销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如因违反超市制度,造成超市罚款的由促销员自己承担。

  3、促销员不得无故旷工、脱岗、无故旷工、脱岗一次罚款50元,达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休假、请假的规定

  1、促销员每周可以在周一至周四选择一天休息,当周不休假视为放弃,不得累计到下周,促销员休假时,需提前两天向主管业务申请。若连休或在双休日休假,则算旷工一次。

  2、促销员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如实书写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经业务员批准之后,由业务员具体安排,无特殊原因、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请假。互相顶班的时间必须记录在考勤卡上。请假人必须在交接完工作之后方可离岗,一律不许口头、电话或过后补休假条等形式请假,否则、一经发现将以旷工处理,严重的直接开除,同时将警告业务员一次。

  四、 促销员的薪酬、福利和待遇

  1、促销员工资于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工资将打入促销员提供的工商银行帐号内。

  2、促销员的工资底薪为人民币1000元/月(含工作表现考核工资部分200元),此部分由甲方承担。

  3、由于超市的需要,超市硬性要求加班,甲方不给予补助。除正常休假外(每周一天)的休假或休假不享受工资。

  4、促销员的社会保险由自己办理。

  5、促销员自行解决食宿及交通费用,甲方不不予补贴。

  五、 促销员的解聘和辞工

  1、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甲方辞退的.,工作交接清楚后,自通知之日起即被解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构成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因违反超市规定制度,超市要求辞退的,工作交接清楚后,自通知之日起即被解聘,因严重违反超市制度,造成损失的,构成违法行为的,将视超市的要求,配合移交工安机关处理。

  3、促销员的辞工:为便于甲方的安排,在职促销员必须提前30天向业务员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安排人员盘点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

  4、促销员无论是解聘,还是辞工,都应当把促销服、相关资料等交接清楚,若有遗失,应照价赔偿。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签字有效。

劳动合同 篇7

  甲 方(用人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_ 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微信号:___________电子邮箱:联系地址:

  紧急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

  (1)固定期限:

  ①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② 其中包括试用期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③ 试用期解除合同: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2)无固定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变更其工作地点。如甲方的经营机构搬迁,乙方同意相应变更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工时制。

  (3)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2、甲方因经营需要,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四条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2、乙方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乙方基本工资为元月。甲方根据乙方的考勤、考核、奖惩情况核算发放具体工资。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3、乙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本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甲方向乙方发放的奖金、补贴、津贴等项目不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300%的工资报酬。

  4、甲方应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____日左右,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5、乙方病假期间,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的标准发放病假工资,如低于本市病假工资发放最低标准,按该最低标准发放。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等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2、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发放。

  第六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有任何异议,应当立即向甲方提出。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甲方可对乙方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相关管理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4、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乙方从甲方处获知的一切与甲方相关的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营信息、员工信息、甲方客户信息、技术秘密及其信息载体,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给甲方或客户、合作伙伴造成经济损失元以上或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等);(

  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如乙方被查实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即视为乙方以欺诈的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本合同);

  (5)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1) 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单位兼职、任职或作为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的投资人、股东、监事等;

  (2)乙方连续旷工达 ____日或累计旷工达

  ____日的。

  4、乙方提前终止本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解除本劳动合同。乙方未按规定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劳动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和招收录用费用。(

  2)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有形或无形的经济损失。(

  3)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本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按前述约定乙方需对甲方负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中扣除。工资、经济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3、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已明确告知了相关的职业危害,乙方已完全知悉并做了充分了解。同时对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与岗位职责已知悉全文,并愿意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满而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但乙方仍继续在甲方处工作的,则视为本合同续延

  。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确认已阅读本合同及其附件(岗位职责、员工手册、

  ),知悉并理解合同及附件的内容,愿意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个人信息、前单位离职证明、学历证明等信息、资料均真实有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委托代表人: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不可复制,请直接

劳动合同 篇8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具备法定条件或未经法定程序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得到赔偿金。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者得到了赔偿金后能否再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呢?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源于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部发 〔1994〕481号)第10条规定,即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前提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按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因缺少前提条件而不能成立。

  额外经济补偿金具有惩罚性质; 《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规定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明显带有惩罚性质。根据民法罚则的.一般理念和法律效力的层次,就同一事实惩罚不可重复使用,故给付赔偿金的就不应再给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以免过于加重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另外, 《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2条第4款及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但损失赔偿中没有规定 “工作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类似经济补偿的条款,更没有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条款。因此,从这个角度讲,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得不到额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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