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2-01-01 16:36:11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装修合同合集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装修合同合集5篇

装修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家庭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范围: 卧室、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套内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打孔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人民币______元整。 人工费:人民币______元整。

  管理费: 无。 设计费:无。

  垃圾清运费:无。 税金:无。

  材料搬运费:无。

  其他费用:无。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环保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甲方自购的材料,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误差大于10%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并参照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约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3、关于施工工艺,双方另做如下约定:

  1、卫生间和厨房要作好防水,并经12小时积水渗漏试验

  2、卫生洁具固定牢固,管道接口严密。

  3、线路穿管后必须可以抽动。

  4、杉木地板与龙骨成45度角铺,使用木螺钉固定。

  5、墙面乳胶漆,一底两面

  6、门套和踢角线,一底三面

  7、门,一底三面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7、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8、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甲方在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中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9、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10、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工程款及材料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工程款付款比例

  金额

  材料款

  总计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

  水电验收合格时

  水电验收合格两天内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30%

  工程质保尾款

  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

  10%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应根据假冒伪劣的材料的价款,双倍赔偿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责任,甲方只向乙方一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1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1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附件一 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略)

  附件二 承包材料报价单(略)

  附件三 甲方自购材料清单(略)

  附件四 工程质量验收单(略)

  附件五 工程结算单(略)

  附件六 施工工艺清单(略)

  甲方(签字):____ 乙方(签字):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三、第一条 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四、第五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五、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需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六、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二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七、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余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2、区 单元 室。

  3、住房结构:房型: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4、承包方式:。

  5、总价款:¥: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结算价的5%。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6、工期:

  自年 月 日开工,至年 月 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

  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它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甲方所属物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召集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5、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6、工程竣工后,甲方如未按约定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工期顺延。

  8、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和装饰材料的,甲方应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潍坊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或潍坊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成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装修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修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3承包内容: 钢结构房屋建造(工程包含:钢结构框架焊接, 墙体与粉刷砌墙;顶棚制作,顶棚材料为:页格棉。

  1.4工程总量:

  1.5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20xx 年 12 月 5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12 月 8 日;

  第2条 甲乙方工作

  2.1 开工前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等设施,施工期间水费、电费由甲方负责。

  2.3开工前

  2.4甲方指派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甲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3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3.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及损害,其返工费用及赔偿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4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第5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5.1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5.2因甲方或乙方其他情况的需延期开工、停建或缓建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6条 保修

  6.1本合同保修期为竣工之日算起,为期 年。保修范围为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承包的项目及内容。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12小时内相应,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 附则

  16.1本合同壹拾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16.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6.3附件资料:全部施工图(合同正本由此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4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承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丙方(装修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月“经营合同”),约定乙方承租甲方开发建设的 经营品牌;

  2、乙方委托丙方对其承租甲方的店铺进行装修,丙方系专业装修公司,负责依照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装修。

  3、甲方基于与乙方的友好合作关系,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装修费用单价为¥元/平方米,装修面积为平方米,总装修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相关事宜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装修范围:

  (一)装修店面地址:

  市楼 铺位。

  (二)装修工程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地板及展柜之制作及安装(以乙方提供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图纸为准)。

  第二条、工期:

  (一)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装修工期总日历日数:年日至 年月 日止)为限。丙方知晓乙方店铺开业日期,并保证在此期限届满之前竣工。

  (二)乙方店铺开业日期: 20xx年 9 月 25 日

  (三)工期延误

  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经营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三条、装修费用的支付:

  (一)支付时间:

  甲方依照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装修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币 ) ;

  2、丙方进场装修前天内支付总装修款的

  人民币 ) ;且丙方向甲方出具装修统一发票。

  (二)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下列账户视为完成支付义务: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三)其他约定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不能如期进场或者不能如期开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已经收到的装修补贴不予退还。

  2、依照乙方设计要求装修款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根据前述约定须承担部分装修款的,由乙、丙双方将就包括装修款在内的相关权利义务另做约定,甲方对此无异议。

  3、甲方承担的付款义务以本合同约定之装修费用为限,同时甲方亦不得以实际装修款低于本合同约定之装修款或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丙方或乙方返还该装修款。

  第四条、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并保证丙方进场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施工用电的接入、运送材料的.电梯或通道畅通、空调和消防设备的安装等;

  2、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丙方支付装修款。

  3、协调商场内各个部门及受影响的店铺,协助乙方和丙方顺利完成施工,并确保乙方承租店铺的装修工作不受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装修设计草样及制作要求;

  2、及时对装修进行验收。

  (三)丙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工程清单及工程进度表;

  2、严格按照乙方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制作及配套;

  3、在工期内,服从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

  4、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时间完成装修工作。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除三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款项之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经营合同》约定基本月租的,甲、乙双方《经营合同》约定的装修免租期顺延。

  (二)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时间完成装修工作,若因为丙方原因造成装修施工无法按约定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丙方应按总装修费用的之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

  1、乙方承租店铺内所有可移动之实物资产,包括所有展柜、家具、灯具、电器部分、陈列道具等一切设备及物料在乙方撤柜时均属乙方所有。

  2、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另一方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须履行通知义务的,均应当以当面签收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相对人。采用特快专递形式的,应按照各方在合同中确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一旦特快专递送达上述地址且经该方工作人员签收的,即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地址变更发生而客观上不能送达或退件的情形亦视为送达收件人;收件一方若认为邮件封面标题与邮件中实际文件内容不符的,应在收到邮件后三日内通知相对人,逾期视为邮件封面标题与邮件中实际文件内容一致,并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任何一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签收的,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并不能以此主张送件人未履行通知义务。

  3、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的附件为:附件1:乙方承租店铺附图;附件2:甲方《装修管理规定》。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6、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文采用打印文本签署,任何手写的填充、补充、修改或其它形式的修订均须三方在修订处加盖公章确认,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乙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丙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装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及承包方概况:

  1、工程名称:隆基新谊城23号楼2单元24层西户房屋装修

  2、工程地址:和平路与化工路东北角隆基新谊城

  二、承包范围:

  1、给排水、电、暖气(不含暖气片)包括改动部分工程的完工并且包工包料。

  2、客厅的吊顶、卫生间厨房的集成吊顶包工包料。

  3、墙砖、地砖的包工。

  4、墙漆、顶漆的包工包料(油漆要家装的、小桶的名牌产品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辅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五、工程总量及工程价款的计算方法:

  七、施工质量:

  1、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2、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图纸设计规范,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若乙方达不到工程质量目标,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直到达到质量目标。

  2、所供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图纸设计及发包人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出厂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有效质量证明资料。乙方负责材料的装卸。

  3、乙方确保所承包工程项目必须如期顺利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及业主的验收签证,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八、工期要求:

  1、时间要求:20xx—06—05日完工。

  2、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如期完工,否则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的0。5%支付甲方违约金。若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可根据实际双方协商顺延工期。

  九、付款方式: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8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总款的15%,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一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十、质保期:

  1、质保期1年,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通过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在质保期内,承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费用乙方自理,若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场维修,则甲方有权安排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内双倍扣除。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及公司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安全施工,杜绝一切违章作业,施工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乙方要加强施工管理,服从项目部指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和其他违法违章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若发现盗窃行为,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所丢失物品的全额赔偿,并将责任人交司法部门处理。

  3、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对周转材料、设备料具的清点、调试、接受移交工作,负责施工期间的保管、使用和维修保养,若需更换材料或主配件,

  4、严格做好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的原因对其它成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5、施工过程中发生扰民,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费用乙方承担并支付。

  6、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用水、用电及所用周转材料的管理。确保节约用水,安全用电,不得使用电炉、电暖器、电热扇、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得将方木等周转材料当做燃料、桌具用于生火、做饭、就餐、就寝等与工程无关的地方。一经发现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500元,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如双方任一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为国家相关规定及业主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在通知甲方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已完工程及材料设备,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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