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

时间:2022-05-18 18:03:20 租房合同 我要投稿

租房合同锦集9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房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租房合同锦集9篇

租房合同 篇1

  房屋租赁合同书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住房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位于

  二、租赁期限: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

  每月 元,乙方应每 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在租金到期前10天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 元,到期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随意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2、水、电、气、物业、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 吨,电 度,气 方。每月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

  3、房屋只限乙方用于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考虑继续租赁。

  4、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提高租金。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如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提前解除合约。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附室内物品清单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 日

租房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原合同约定租金与甲方续签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还给乙方。

  3.1付款方式为付,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共计 元整,其中包括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的房屋租金和租房押金。

  3.2 甲方收到相应款项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3.3 在下一个付款周期到来前一个星期,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房租,依此类推。

  4.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及网络费。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

  6.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壹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甲方出售房屋之行为不得影响乙方租住房屋,否则甲方应双倍返还押金。

  7.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8.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壹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9.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但是使用损耗导致电器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属于乙方责任。

  10.合同实施时,甲方必须保证其对房屋合法有效的所有权,如因所有权问题导致乙方不能合法在租期内承租该房屋,甲方应双倍退还其向乙方收取的房租以及押金。

  11.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设 施 、设 备清 单

  1.厨房用具清单及数量:

  2.卫生间用具及数量:

  3.家具清单及数量:

  4. 水表现数:

  5. 装修状况记录:

  6. 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传真: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电表现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传真: 地址: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租房合同 篇3

  签订个人租房合同要注意:

  1、签署正规合同,网上一般有下载,条款比较全面;

  2、审核并复印租房人的身份证,必要时到派出所查验一下,避免案犯入住;

  3、了解租房人的职业,必要时到其单位看一下,是否真有其人;

  4、先交租金后入住,避免租金纠纷;

  5、交一定的押金,具体数额以房屋内装修、家具、电器的评估值为准,以避免盗窃、损坏;

  6、定期到房子中看一下情况,防止出现二次出租、破坏房屋装修等情况;

  7、让租房人保留交纳水、电、暖、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电话费用的收据,避免欠费;

  8、经常了解一下邻居的反映,避免租房人损害邻居的利益,或是有违公共道德;

  9、了解一下周边房屋的租金情况,及时调整租金,以避免租金损失;

  10、租房人如另外邀请其他人合租,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并严格审查。

  最新的个人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三、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四、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房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上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用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房屋状况为____________,产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年。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元整)。租金按______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_____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乙方支付租金方式: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

  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押金)为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由____________支付。

  七、甲方义务

  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及整改。房屋及附属设施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经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八、乙方义务

  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单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或未尽义务,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扣取上述金额违约金。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B、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十一、其它条款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灯箱广告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共_____页,_____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租房合同 篇5

  委托人: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约定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基本情况见附件一《房屋及出租人信息表》,房屋租赁用途为居住。

  (二)甲方应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房屋相关共有权人、公有住房权利人同意由甲方出租该房屋等。如因房屋产权问题导致本合同不能依约履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均与乙方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及权限

  (一)关于委托代理期限:

  1、委托代理期限详见附件一《房屋及出租人信息表》。

  2、甲方应在交房日当日或之前将房屋交付乙方,并与乙方办理房屋交割事宜。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返还甲方。

  3、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日前三个月,双方应协商续约事宜。双方均同意续约的,另行签署协议。如双方不能就续约事宜达成协议或一方决定不续约的,委托期限届满后甲方给予乙方三日的免租腾房期。如因承租人原因等导致乙方在三日内腾退房屋确有困难,或者其他必要情形出现的,甲方同意另行给予乙方不超过一个月(包括一个月)的腾房期。在该腾房期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按实际占用日向甲方支付房屋使用费,使用费于腾房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

  (二)关于委托代理权限:

  1、乙方委托代理权限包括:

  1)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事宜;

  2)代甲方与承租人签署与房屋租赁相关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包括合同的解除或变更协议);

  3)代甲方为房屋配置家具家电及装饰装修;

  4)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押金、定金等相关费用,并开具相应票据;

  5)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代为追究违约责任;

  6)如承租人有欠缴租金等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代甲方提起诉讼;

  7)因相邻房屋导致本房受损或本房导致相邻房屋受到损害,代甲方洽商、索赔、赔偿、起诉或应诉等。

  2、甲方将房屋独家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出租,不得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该房屋的代理出租事宜,不得自行将该房屋在任何第三方房屋经纪机构登记出租,不得自行将该房屋出租或擅自将该房屋委托出售。

  第三条、租金及其他费用

  (一)关于租金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的标准:见附件三;

  2、甲方应确保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变更,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导致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收款账户非房屋所有权人自有账户,则应另行提供授权委托书;

  3、如因甲方收款账号变更未能在付款日前30日内通知乙方,或银行系统出现故障,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的,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乙方将于收到相关文件、或银行系统恢复正常、或相关障碍消除后的次日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

  (二)关于装修配置招租期及管理服务费用:就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装修配置招租期限,和管理服务费。

  1、甲方同意给予乙方相应的装修配置招租期限:见附件一。

  乙方未在约定的装修配置招租期限内完成装修配置招租工作,延误的房屋空置损失,或承租期内乙方招租原因产生的空置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即乙方仍需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按期支付给甲方;如乙方提前完成配置装修招租工作,剩余配置装修招租期限内产生的房租收益直接作为乙方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直接自行收取。

  2、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了装饰装修、配置家具家电、代理出租及管理推广等各项服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市场情况调整对承租人的实际出租价格,如实际出租总价格高于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直接作为乙方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直接自行收取(此费用不包括在关于违约责任涉及的管理服务费中),如实际出租总价格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标准,乙方仍需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标准支付给甲方。

  3、对于上述配置装修招租期租金收益和管理服务费,双方约定由乙方直接从应当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中扣除。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上述费用,计算方式详见违约责任条款。

  (三)关于其他费用: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燃气费;(6)物业管理费;(7)房屋租赁税费;(8)卫生费;(9)上网费;(10)室内设施维修费;(11)供暖费。其中:

  1、除上述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仍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在交纳时需甲方提供相应证件或收缴方要求甲方本人亲自交纳的,甲方需提供相应支持,否则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甲方拒绝支付的,乙方有权直接从应当向甲方支付的房屋租金中扣除上述费用。

  第四条、物业交割

  (一)在签署确认《房屋交割清单》前,如房屋尚有未结清费用的,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支付,则乙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甲方的房屋租金中扣除并代为缴纳。

  (二)房屋内如有无法剥离的固有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壁纸、地板、橱柜等,甲方认可前述固有装修在合同履行期间的老化和折旧。合同期限内,如前述固有装修存在人为毁损情形,则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折价赔偿。

  (三)关于电话、宽带的处理:

  1、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前,应将房屋内电话的国内、国际长途功能取消。房屋内的电话需办理停机保号的,停机保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如房屋内已开通固定电话或宽带,且甲方无法提供或证实开通人信息、固定电话号码及宽带有效信息的,则甲方授权乙方安排相关供应商办理固定电话或宽带的申退手续。

  第五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原有附随的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有关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的维修。其中,应由甲方负责的维修项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向乙方反馈维修意见或,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三日内安排维修。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未反馈或三日内未维修或拒绝维修的,则乙方有权代为确定维修并实施维修,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在通知甲方前先行确定维修并实施维修,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须有甲方承担,甲方拒绝支付的,乙方有权直接从应当向甲方支付的房屋租金中扣除。

  (三)甲方应保证房屋防水层符合正常使用条件,不得出现漏水、渗水、淹水等情况,乙方有权对房屋的防水层进行闭水试验。如闭水试验时、闭水试验后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漏水、渗水、淹水等情况,修复防水层的费用以及相关损失费用均须由甲方承担,甲方拒绝承担的,乙方有权直接从应当向甲方支付的房屋租金中扣除。如修复防水层的工程由乙方实施,则乙方应对防水层修复功能承担质保责任。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应承担的维修项目: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及维护、房屋内固有物品设施因老化原因而产生的更换,房屋内采暖设备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所产生的维修及更换。

  (五)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乙方应承担的维修项目(不包括在维修基金范围内):因承租人使用不当而对房屋主体结构、物品设施(含自采暖设备)等造成的损坏、损毁的维修维护及更换事项,甲方允许乙方维修过程中对房屋进行小范围打孔、改造。

  (六)委托代理期限内,如发生政府部门或房屋建筑及物业管理单位等对房屋主体结构、供排水系统、供电照明系统、供暖系统、管道煤气等设施进行施工改造,所产生的费用应由甲方及时交纳,以保证上述施工改造顺利进行,并使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如因甲方怠于或拒绝交纳相关费用,导致乙方无法代理出租房屋、承租人拒绝支付房屋租金或者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失、房屋租赁合同及委托代理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以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如具体维护、维修项目不再上述范围内,则根据“谁导致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定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克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有关部门政策变化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三)因政府拆迁或征收征用等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但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合同解除遭受的装饰装修损失费用。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五个工作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包括但不限于空气质量不达标、水质不合格等);

  3、拒绝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或维修费用,影响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4、因甲方或其他与甲方有关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相邻权人、甲方亲属朋友、物业管理单位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行为,妨碍或影响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5、隐瞒房屋重大瑕疵或交验时无法发现的重大隐患(包括但不限于防水层不合格),影响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6、因怠于或拒绝缴纳物业费、供暖费等相关费用,导致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公司、供暖公司等)拒绝提供服务、妨碍阻挠影响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7、其他可能妨碍或影响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情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延迟支付当期全部房屋租金达十五个工作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且经甲方催告后仍拒不恢复原用途的;

  3、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委托代理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如甲方决定不续约的,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本合同,双方按照合同到期解除的方式处理。

  (七)甲方应在本合同到期解除日与乙方办理合同解除及物业交割等相关手续,如甲方未在约定日期与乙方办理前述手续,则乙方有权在合同到期日将房屋按当时状况进行封存,如封存5日之后房屋出现物品丢失、损坏或产生其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合同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二)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三)甲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的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五)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签订后,单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签订后,单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书面通知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解约诉求和违约金确认;30日计算方式是指甲乙双方核算并签署解约确认函日起后的30日。)

  (七)如房屋因被抵押而被拍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则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八)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前往租赁房屋内干扰实际承租人的正常生活。如甲方干扰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正常租赁使用,致使承租人要求提前退租或产生其他相关问题的,或因其他第三方干扰、妨碍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正常租赁使用,且甲方未穷尽一切救济方法予以有效。

租房合同 篇6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商量,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概况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假如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假如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和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假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和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和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和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可以商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和,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量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商量或申请调解;商量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租房合同 篇7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为了个人的房屋使用率,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北京市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按 向甲方缴纳租金,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应保证在 年 月 日之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否则须承担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房屋交付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押金甲方应于合同解除时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费、供暖费等由甲方负责交纳。

  六、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附属设施维修的责任,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非人为损坏或故障时,须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

  八、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九、如遇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如遇该房屋拆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十一、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租赁期间,如遇有特殊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十二、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保证在交付该租赁房屋时备全相关家具、家电,包括:双人床一张、冰箱、电热水器、燃气灶等,且保证都能正常使用。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签于

租房合同 篇8

  一.《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20xx-08-17 沃华律师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合同是否有固定期限为标准,可以将租赁合同划分为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合同约定有明确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

  二、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区分意义

  这种区分的意义在于,在不定期租赁中,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 相关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的限制

  某甲租用某乙的两间店面作为酒楼,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限。20xx年6月16日,乙书面通知甲,要求甲在6月19日前搬离所租房屋另用。同月18日,乙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甲租用的房屋出卖给丙。甲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时,甲与乙仍然存在租赁关系。遂起诉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两间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本案的焦点在于,乙和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乙之间是否就出卖的房屋仍然存在租赁关系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94条和96条的规定,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即解除。乙于20xx年6月16日将书面通知送达甲,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故双方的租赁关系在6月16日即已经解除。乙与丙在18日签订买卖合同时,已经与甲没有租赁关系,甲不能够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合同法》第232条的规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案乙通知甲解除合同的期限不合理,且其在通知中明确要求甲6月19日前搬出,双方的.合同应当到6月19日解除。因此甲享有优先权。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对于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效力,我国《合同法》第94条和96条分别作出了规定。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于何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法》第232条所规定的情形应当属于此列。该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结合上述的几条规定可以确定,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并非其通知到达承租人后合同即解除,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限制:

  1、必须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应当根据通知所载具体内容确定租赁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

  对于第1个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232条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只是没有具体到什么期限为合理的期限而已,这当中就存在法官自由裁量的问题。就上述的案件来说,乙要求开酒楼的甲3日内搬出所租赁的房屋,似乎不是一个合同的期限。同时,乙通知甲,要求甲在6月19日前搬出所承租的房屋,应当视为乙同意甲租赁使用该房屋至6月19日。虽然乙的通知具有明确的要求与甲终止租赁关系的意思表示,但不能就此依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认为乙将具有终止与甲租赁关系意思表示的通知送达甲后,双方的租赁关系即行终止,而应当根据乙通知的内容确定租赁关系最终的终止时间。我们不能干涉和否认出租人要求终止租赁关系具体时间的意思表示。

  因而可以得出上面的第2点限制,即应当根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确定双方租赁关系终止的具体时间。同样,在其他符合条件的单方解除合同中,也应当以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内容确定合同的解除时间。比如,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向其发出通知,再次要求未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在一个月内履行义务,否则合同解除。到期后迟延履行方仍未履行,我们确定合同解除的时间是权利人发出通知之日还是发出通知之日后的一个月笔者认为应当是发出通知之日后的一个月。由此,我们是否可以对《合同法》第96条进行调整,即“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对方时发生法律效力。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笔者认为完全可以,否则就否定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等具体事项意思自治的合同权利。

  房屋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吗

  一般而言,在房屋租赁中,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那么出租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继续履行合同了。

  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

  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注意的内容:

  (1)租赁期限、租金支付及计算方式;

  (2)租赁期限内房屋的维修及费用由谁承担;

  (3)物业管理费用的承担;

  (4)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问题;

  (5)是否可以转租;

  (6)租赁登记的办理;

  (7)业主有关物业管理权方面的授权;

  (8)根据物业使用人承租物业的用途不同而应注意的事项

  租赁合同之解除权

  归纳:租赁合同之解除权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合同法219条)

  (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司法解释第7条)

  (3)责任转租(合同法224条,司法解释第14条)

  (4)未付或延付租金(合同法227条)

  (5)不定期租赁之随时解除权(合同法232条)

  (1)出租人拒不交付租赁房屋(合同法216条)

  (2)租赁房屋因意外全部或者部分毁损(合同法231条)

  (3)不定期租赁之随时解除权

  (4)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时的随时解除权(合同法233条)

  (5)因法律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司法解释第8条)

  (6)一房数租时,未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解除权(司法解释第6

  出租人是否可以通过转租获利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给他人。 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租房合同 篇9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经办人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鉴(公)证机关

  电挂: 电挂:(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