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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12 18:22:34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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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喜欢初中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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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初中作文1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我就会不加思索地告诉你。她就是我的女儿,因为她在我的眼里,永远不寻常。

  记得女儿刚学会走路时,我闲来无事,突发奇想,想让女儿锻炼得很像我一样强壮,赢在人生的起跑线上。于是,我用手扣紧女儿的脚腕,将她倒提起来。女儿看见自己垂着的`小手离地板很近,本能地往下用劲,居然稳稳地用手撑在地板上,形成了漂亮的倒立姿势。我惊喜万分,反复试验,她竟能毫不费力地完成了倒立动作,用小小的双手承载自己的体重。我笑眯了双眼,嘴里喃喃道:“我女儿,将来也许是一个世界体操冠军!”

  女儿上小学后,不再玩“倒立游戏”了,喜欢画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有一回,我给女儿检查作业,翻看了她的课本。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她的课本上充斥着大量的涂鸦,比课本的插图还多!我眉头紧锁,接着若有所思地说:“莫非她有画家的潜质?”于是,我买回一本画册,女儿开始在画册上画,课本上的涂鸦是少了,但是,慢慢地,画册上也不画了。

  转眼间,女儿上了初中,繁忙的课业让她少了闲暇。不过,一旦有时间,她就变着花样充实自己。翻阅科普读物,摆弄一大堆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试管和溶液,将小型的电子产品大卸八块,再重新组装,甚至喜欢在放大镜下拨弄一条绿油油且强壮有力的蚱蜢腿,用镊子夹着一小片蝴蝶的翅膀,对着阳光,观察它的脉络。我在一旁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没准,她长大后可以向科学领域发展呢!

  故事到这儿还没有完。不过,也许聪明的你已经猜到,故事里的“女儿”就是我——李梦园。在爸爸的眼里,我永远是一个不寻常的女孩。他对我未来的幻想还在继续。没准儿,当他半夜读完我这篇文章,他又会窃喜:女儿将来成为个作家也未可知!

喜欢初中作文2

  穿越了时光,穿过了檐廊,将生命的绝唱留在了世间的某个地方;看过了沧桑,经历了悲凉,将不朽的英名留在世上。提及“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首首慷慨激昂的诗歌千古流传,而智勇双全的曹操便在我心中筑成了光辉的英雄形象。

  硝烟四起,刀光剑影,群雄争霸。曹操则纹坐帐中,指挥千军万马,统北方。他那种豪情霸气,注定着成为世豪杰。“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充满着对韶光易逝的感慨,他那种苦闷的情怀,成为心中的番色彩。“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是他视天下为己任的伟大志向的写照,他那种胸怀大志的报负与理想,奠定了他成功的基础。纵观历史,曹操生有所作为,文韬武略无点值得逊色之处。

  在多数人眼中,曹操乃为一代奸雄,是位双面人物。但在我心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毕竟在历史的沙场上,他的成功还是不可估量的,他的伟大事迹还是值得人们去颂扬的。

  在三国鼎立时期,有谁能超过曹操,论智慧,他不亚于诸葛亮,论武力,他与关羽,张飞之比不差分毫。三国第人,决定是曹操之所得。在那个勾心斗角的时代,谁不心狠手辣,只有这样,才能成就自己的.番霸业,与其说曹操奸诈,不如说他那是种自保的智慧。与其说曹操毒辣,不如说是他果断做事。他不只是空有番理想,而且也拥有成就大业的决心,决心在历史的征程中抒写不朽的辉煌!

  有人评价曹操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是啊,如果他生在太平盛世,那定是治国之人,但转念想,若是如此,他的抱负或许没这么远大,所以不论怎样,曹操在我心目中都是代枭雄。整日的忧愁与对江山的挂念,令他的心渐渐疲惫,但胸中仍有支撑的力量,他还有梦想,要去实现,去创造,不管结局会如何,他都成功过。

  时光在宇宙中不停的穿梭,几千年匆匆逝去,他仍在灿烂星河中熠熠生辉。他的生慷慨激昂,又同涓涓小流般缓缓流淌。曹操,千古风流人物。个我心中的英雄,个用生命来吟颂的英雄。我想经历风雨的人生,他定无悔。

喜欢初中作文3

  许多人都有自己喜爱的萌宠,我喜欢的是毛茸茸的小仓鼠。

  在我六年级那个暑假,我交了两个新朋友。那天我和妈妈一起去买妈妈的衣服时,我的眼睛好像被什么东西闪了一下,“哇塞!萌宠耶!”我的.手使劲拽着妈妈。妈妈一开始还不同意,我发出了比那两只小仓鼠还萌的目光“打倒”了妈妈。妈妈拿我没办法只好拿出手提包里面的钱买了两只。我激动地把手中的悠悠球都给抛起来了。我发现还少了什么——它们的“生活用具”。我恳求妈妈为它们买个窝和一些零食吧!妈妈直爽地同意了。我们“昂首挺胸”的走向了宠物用具专卖店,我精心挑选了一个刚好可以装下它们的小窝和一些长得像银杏一样的零食!

  刚回到家,水都还没来得及喝,就第一时间把我心爱的小仓鼠放出来透透气,活动疏通一下筋骨。放了点零食下去,它们可真好笑,刚把一颗咬了一口,又把它给抛弃了。到下午他们竟然也会睡觉,我把小窝放在它们面前,它们好像很困似的,慢慢地爬进了小窝里呼呼大睡。晚上我怕它们着凉,特别地在小窝里垫上了一层薄薄的海绵,把小窝放在了我的房间里。看着它们还真像一对沉睡的小天使啊!

  第二天我瞒着妈妈给它们洗澡,不过似乎全是它们为自己洗澡,我仅仅把它们放到温温的水里面,它们似乎一点也不怕水,反而挺喜欢我为它们准备的温水澡。过了一会儿,澡洗完了,我把它们放在阳台接受阳光的“洗礼”。它们也很爱晒太阳,在阳光下,它们耸耸毛,把水都晒干了,这时再摸摸它们,那才叫一个舒服,我又拿了点吃的给它们,它们似乎已经懂得了规矩,把杏仁吃的干干净净的,不过他们还挺能睡的,每次吃完都要睡上一觉才甘心。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到了我小学毕业,上了初中,那两个朋友还在陪伴着我。

  它们是我的萌宠,你的萌宠呢,敢不敢亮出来,较量一番。

喜欢初中作文4

  唐代诗歌和诗人如璀璨的明星闪耀在文学的银河之中。李白便是那最耀眼夺目的一颗星子。

  说到李白,他名字的由来很是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儿子的名字非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其实还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了赏花,父亲有意要考儿子的本事,吟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他们母子接上。李白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为李白。

  比他名字由来更精彩的,可算是他绝妙的诗句了。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敬仰。李白一生之中游历了许许多多的名山大川,我喜欢“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是李白看过了庐山瀑布之后写下的诗句,从中可见瀑布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望天门山》中“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将原本静止不动的`山带上了动态美,把景物给写活了。

  李白的语言飘逸灵动,经常使用大胆的艺术夸张。比如我喜欢的《夜宿山寺》中“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极其夸张的技法来烘托山寺之高耸云霄。

  李白还是重情重义之人,我喜欢他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句话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送友人》中“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李白把朋友比作孤单的飞蓬,蓬草无根,遇风飞旋,恰似友人行踪不定,饱含了李白对友人的深深关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游历名山大川,语言飘逸灵动,为人重情重义,让我对他深深崇拜。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位唐代大诗人。

喜欢初中作文5

  在平常的语文课上,我们无非都是说“上课”、“同学们好”、“请坐”“请同学们翻开书××页”。可是今天,老师却跟我们玩了一个游戏。

  上课了,同学们“哗”的一下坐回座位,等待老师的到来。今天老师并没有让我们打开书,而是说了一句话:“同学们,我们玩一个游戏好不好?”“好!”我们不约而同地说。“那好,我来说一说游戏规则。”“每一个同学说一个含有动物的'成语,不能重复,重复的出局,最后的三个同学可以得到神秘礼物。”同学们听了,都非常兴奋,还没等老师说开始,就已经争先恐后的举手了。

  老师点同学来回答。“画龙点睛。”“引狼入室。”“画蛇添足。”……同学们的词语积累的真多。看!有的同学把手举得高高的,有的同学站在凳子上,还喊着“老师!请我!”,好像生怕老师不请他;而有的同学则规规矩矩的在座位上举手……也许因为某些同学太兴奋,说话声太大,让有些同学听不见别的同学说什么,而导致出局。这时,我也想到了一个成语:如虎添翼。刚想说时,又怕别人已说,被出局。就在我犹豫不绝时,我又想:爱拼才会赢,于是我一说,还真没人说,太好了!

  经过激烈的一场比赛后,排名已经出来了,游戏到此结束了,我们只好恢复状态。老师说:“本次游戏,不仅好玩,还让我们积累了许多成语,是不是一举两得呢?”我们恍然大悟。接下来的课,我们变得很积极。

  通过这次的游戏,让我更喜欢语文课了,因为可以从游戏中积累知识、明白道理,让我们“边玩边学习”!

喜欢初中作文6

  我喜欢冬日的暖阳。当我在冬天的清晨起床,它就早早的光临我家,把我晒得全身酥麻,驱走了寒冷。它代表着温暖活力与希望。

  我喜欢夏天的夜晚。它驱散了午后的燥热,给整个大地换上了一件凉爽的T恤衫。天空镶着几颗蓝宝石,忽闪忽闪的,像西施灵动的大眼睛。

  我喜欢秋天的丰收。春天的播种如今已有了收获。玉米露出了满口的金牙,麦穗摇晃着纤弱的身体。这是植物与人相互的馈赠。从这个季节里,我看到了喜悦与收获。

  我喜欢春天的'江河水。春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江河也挣脱了冰的束缚,滚滚流向远方,冰封在里面的点点生命也有了自己的归宿。

  我喜欢虚幻的梦境。梦是上天给人们神奇的礼物,在里面没有恐惧。没有悲伤,只有快乐和幸福。

  我喜欢树。树叶,树枝,树干,树根各有不同的任务,配合十分默契,沐浴着阳光,汲取着养分,健康茁壮的生长。

  我喜欢花。我认为它们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植物,玫瑰,牡丹,百合,朵朵争奇斗艳。它们是一件件难得的的艺术品。

  我喜欢朋友。除了亲人,他们是你唯一的精神支柱,他们在你快乐的时候,可以与你一起开心;在你伤心的时候,可以安慰你。有什么比有他们更好呢?

  我喜欢理想,有了理想才会努力,有努力才有进步。我也有自己的理想,一个人有了理想才有成功啊!理想是多么的重要啊!

  我喜欢音乐。音乐使人放松,我把听音乐当成我的闲情雅致。它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喜欢我的喜欢。因为它能让我快乐,愉悦。

喜欢初中作文7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喜欢语文,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和我语文老师——李老师的教书方式有关。我上六年级了,现在的语文老师并不是李老师,但我最喜欢一年级教我的李老师了。

  记得一年级刚来时,我的语文成绩并不是很好,也很少举手发言,还不敢和同学说话,如果老师让我起来发言,我肯定吞吞吐吐,可有一件事让我喜欢上了语文。

  星期三放晚学时,同学们都走了,我才收拾好书包,默默的走了,走到学校门口时,我突然间看到了李老师,她朝我看着,这时李老师走到我身边对我说:“吴梦,明天要开公开课,到时我要提个问题,我让你来回答,好不好啊?”

  “我,我回答不出来的!”我愁眉苦脸的说,“不会的,我相信你,”李老师用鼓励的.眼光看着我说,随后转身走了。我快步跑回家,吃了饭,打开作业本,写完作业后,我把语文书翻开,仔细预习这明天公开课要上的内容,生怕明天会回答错了,我一直预习到很晚才睡觉。

  第二天的第三节课,我和同学们排着整齐的队伍向阶梯教室走去。“叮铃铃”上课了,有许多老师在后面听课,我变的非常紧张,李老师开始上课了,她提了一个问题,问题其实很简单,我也知道,但我却不敢举手,看到同学们纷纷举手我鼓起勇气,也举了起来,李老师看到我举手,便叫了我回答,我红着脸不敢回答,我看见李老师用期待的眼神望着我,我便说:“这是一个……”同学们向我鼓掌,我笑了。

  从此以后,我便喜欢上了语文,每次考试我都考的很好,我要感谢李老师,虽然李老师现在不教我了,但我会永远记住她。

  我喜欢语文!

喜欢初中作文8

  她很高,有一个高高的鼻子,小眼睛和大肚皮。以前,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总是怀疑我父亲是否有孩子。在那之后,我意识到只有妈妈才能生孩子,而爸爸不能。

  我的父亲很善良。他是我的玩伴。当我无聊的时候他会给我讲笑话,当我伤心的时候他会安慰我。让我不要哭泣。我高兴的时候他会更高兴,我生气的时候他会让我出去。

  我一放假,他就带我出去,吃麦当劳,买东西。我们一起走过最多的书店。我们每天都去书店看一看。我又一次被老板的妻子赶了出来。我们只是在公众面前尴尬地微笑着走开了。

  我又一次突然感到胃痛。那天雨下得很大。为了帮我买药,爸爸冒雨跑出去了。我很好,但是爸爸感冒了。

  我的父亲经常和我谈论过去,我意识到我是多么无知,当我还是个孩子。我们以前住在九楼,那里没有电梯。每次我哭着喊着要爸爸回来,爸爸总是笑着把小我放在他宽阔的肩膀上,一步一步,艰难地走着。

  现在我想到我的良心在谴责我自己,想到我的父亲为什么受苦。我过去常问我父亲为什么背我。他笑着说:“因为你是我的女儿。”我们都笑了,笑得很开心。

  在那之前,我有一个弟弟,我发现我的父亲更喜欢我的弟弟。我父亲对他有偏心眼,我感到很难过。因为这个原因,我总是打我的.兄弟。当然,我被我的父亲骂了。我生气地跑出房子,从那以后我就恨我的父亲。

  在一次家长会上,我把自己的不满写在了纸上。父亲看见我后,有一次跟我说话,把我叫醒:“我哥哥还小,我们想让他,你像他一样,是我父亲的孩子,我不会偏袒任何人,但我会保护你不受任何伤害。”

  听后,我的脸上充满了泪水,爸爸帮我擦去泪水,安慰我,不要哭。

  谢谢你,爸爸。我最喜欢爸爸。你给了我生命,和我一起成长。以后,我要像小时候你对我那样对你。我的好爸爸。

喜欢初中作文9

  我身边的朋友们都有各自喜欢的小动物,有喜欢小狗的,有喜欢小熊猫的,也有喜欢小鸟的。至于我,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猫。

  我家里就养了两只猫,一只灰猫,一只白猫。这两只小猫的性子可像了,每天慵懒的躺在家里的沙发上,就像小大爷一样。虽然有时候小猫看起来呆呆愣愣的,不过机灵起来的时候,也是会你们惊叹的。

  我家的小灰猫还是一个抓鼠高手,若不是有一天我亲眼看到了小灰猫抓老鼠时的敏捷,我还真的不敢相信。因为在我的印象之中,我家的这只小灰猫就时刻躺在沙发上,或者窗台上,要不是眯着眼睛睡觉,要不就是在窗台上舒舒服服的`晒太阳。所以,当我突然知道它还有这么相反的一面时,我怎能不惊讶?

  说完我家的小灰猫,现在就来说一说我家的小白猫。我能够十分确定,我家的小白猫是不会捉老鼠的,我曾试探过将小老鼠放在小白猫前,结果小白猫耷拉着眼皮子直接就将小老鼠给忽略了,连带着还后退了两步,远离了这只脏兮兮的小老鼠。这一次的试探还让我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我家的小白猫可爱干净了。小白猫在我家里就像是一个小公主,每天就舔舔自己的毛发,晒晒温暖的太阳,或者窝在我们的怀里呼呼大睡。不得不说,我都十分羡慕小白猫这惬意的生活了。也许就是因为生活太好了,我家的小白猫长大了不少,也胖了不少。明明一开始,小白猫与小黑猫是一样大的,结果一段时间过去后,小白猫都快有两个小黑猫这么大了。看来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得给小白猫减少一些吃食,要小白猫减肥了。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猫,我家的这两只小猫就很招我喜欢。

喜欢初中作文10

  艳阳高照,火伞高张,烈日无情的向大地延烧,火气四射,生物们更在艳阳的霸气下吓得遁逃;人们出个门,更是全副武装,一把把轻巧抗阳的阳伞,一副副帅气抗 光的墨镜,身上抹着厚厚一层的防晒油,各式各样抗暑的千方百计,通通搬出来,对太阳可说是避之惟恐不及!看到火红的太阳热力十足,我可是懒得双脚一摊,身 子一躺,在家中一动也不想动。

  正中午时,日正当中,往窗外望去,马路上偶尔几辆车、几个人匆匆走过,柏油路热得像炙热的铁板烧;热气在空中翻滚,空气随着热气震荡,酷热的阳光蒸发了水气,也蒸发了万物的活力。热浪来袭,期盼的一阵微风却迟迟不来,平常活泼开朗的树儿也沉静不语,大地一片白茫茫,外头的柏油路上烈火不断的狂吼。在屋里的我,隔着一道墙,却像隔了十万八千里,一步也跨不出去,但看着路面上热气不断向上冲,不断的颤抖,让人有一种莫名的`心旷神怡,也出现了一点的好奇。打开水管,也打开我从小就好喜欢的消暑绝技——玩水。我恣意的向空中喷出清凉的水花,浇熄了热气,在水花与热气碰在一起时,一道美不胜收的迷你七彩桥樑──彩虹 印在眼帘,与背后滚热的背景,做出强烈的对比,这正是夏天时我最喜欢看的风景,往往让我看得浑然忘我,也好似回到童年的天真和容易满足的心。

  在正午时分,大家正在房屋里,走廊下避暑时,当大家正无聊透顶时,这只有在炎炎夏日才享受得到的风景,却往往把我吸引出去,在海浪中游泳虽然清爽舒适,但在热浪中悠游更是别具风味,这也是多年来,在炎炎的夏日中,一直陪伴我的,我最喜欢的夏日风景,唾手可得,简单又省钱!

喜欢初中作文11

  从上中学起,我就经常骑车,上学骑着去;放学骑着回家。再上学,再放学;经常都是骑着来,骑着回,哪怕是一辆破车,只当作是:“牛肝马肺玻璃汤”,反正要的就是这种感觉——玩儿的就是过瘾哪!

  我的自行车可是超重型的(笨重),有变速器(就是不太好使),避震器(虽然说锈迹斑斑,但还能用),刹车性能不错(就是偶尔会失灵,使我常常被迫拥抱地球)。

  骑车,要的就是冲锋的劲头,上坡要冲,下坡也要冲,出发先调变速器:力度满,车轮转速最快,还都有口号:“同志们加把劲儿啊,嘿嘿呦呦;为咱么闹革命呀啊,嘿嘿呀呀……这是山,要冲,快乐地冲,狠狠地冲,可总是忘了刹车,以碰到急转弯,就——“咚”……

  从回家走西坡路时,手就应该握紧刹车,身子最好不懂,让车轮自由地,高速地旋转,如刀子般刮骨的寒风打在外套上,呼呼地向着,这时候,我所要做的就是急停,保持车的速度,把变速器调成低速行驶,然后,用更快的速度向前猛冲,迎接下一个挑战!

  汽车有三个味道——一是紧,而是驰,这第三个就是玩。

  在海关,或是冬天,或是夏季,总有一段时间是骑车的高峰期,这是,总会有一大帮人起着车在海关转来转去,不瞒你说我还跟他们学过“漂移”呢!这种所谓的“漂移”就是一种自行车的玩:在转弯之前,把变速器的力度跳到最轻,然后加速,在转弯的'地方,把车头一转,同时把车尾平行一滑,跟车头一对好,立即加速,从而达到快速过弯的效果,所以在他们经过的路上总会有很多黑色的轮胎印。可惜我到现在还没学会漂移……

  我喜欢骑车,喜欢它的紧,喜欢它的驰,更喜欢它的“玩”。

喜欢初中作文12

  所有的思绪都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飞过,交杂着,所有的声音不断的回想,聆听着。最后停下的便是雨声。

  不知为何提起笔,或是因为手跟了感觉,或是怀念淅淅沥沥的雨声,或是脑海中有着许多雨声般的记忆吧,或是因为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理由。

  时常在书桌前的我,听到了一种庞大的声音,我知道下雨了,我总是抬起头,看着,虽然看不清,但是我能想象着,倾盆大雨,雨斜斜地交织着,一条条断断续续的线在我的眼前坠落,雨水拍打的声音仿佛是旋律,由轻到响,渐渐地,慢慢地。

  但现在却很难看到雨了,闭上眼回忆,风夹杂着雨,丝丝缕缕地交替,毫无顺序,就像指尖上的一缕缕青丝,不知从何理起,不知从何剪断,雨打在地上,打落的水花溅起一滴小水滴,小小的,美妙的,在地面上。喜欢一个人撑着雨伞,漫步在草地上,看着雨,被白纱笼罩着的世界,那种朦朦胧胧似梦非梦的.感觉,如同泉水在我手边慢慢地流过,轻轻流淌,是一种温暖,是一种享受。坐在草地上,触摸着雨落到手上的感觉,雨落在我的手上,一点一点,轻轻的敲打着,渐渐地整只手上盛满了雨水,轻轻的倾斜着,雨水便顺着手指流了下来,再次落到草当中,顺着坡度,渐渐的往下流,看着雨落在草地上的情景,而我也来到了一个漫天丝雨的世界,此时的我喜欢上了这种声音。

  雨像电影中的一个个片段,断断续续,又如同思绪,连绵不绝。当泪水流进心灵时,真希望有一场雨,为我洗礼,让自己被雨水打湿,融入雨,落下……

  曾记得,有一种友谊叫我寄愁心与明月,有一种思乡的情感叫举头望明月,更有一种离别之情的痛楚叫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我想这一切可以对雨所倾诉,让自己的身心被雨水所洗礼,它的声音,它的样子,将带走一切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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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培养人的兴趣。音乐,有如一泓清泉,滋润人的心田。我喜欢艺术,尤其又喜欢音乐,我觉得:美妙的旋律胜过所有的语言。

  我喜欢音乐,因为她有万千种理由令人向往。在不愉快时,音乐让我敞开心扉向她诉说,从而摆脱郁闷的乌云;在经受打击时,音乐让我沉浸其中,慢慢地摸索到了越挫越勇的真理。;在骄傲自满时,我在音乐中找到了一种豁达恬淡的心境,仿佛摆脱了尘世,来到世外桃源;在轻松愉快时,我更愿同这位永恒的朋友一起分享,一起共谱悠扬的乐章。

  我喜欢音乐,喜欢她的多姿多彩,无穷魅力。她是一位女神,却能让不同国籍、不同肤色、不同背景、不同阶层的人都拥有她。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学生,却得到了她多种恩惠:我喜欢古典民族音乐,喜欢在春天随《百鸟朝凤》欢快的'节奏翩翩起舞,在夏夜弹奏《渔舟唱晚》,在秋晨欣赏《高山流水》,在冬日聆听《月光下的凤尾竹》;

  我喜欢流行音乐,喜欢周杰伦、王力宏的中国风,喜欢滨崎步、张娜拉日韩歌曲的浪漫情调,更喜欢艾薇儿、玛利亚-凯莉的经典欧美金曲;我也喜欢西洋乐曲,喜欢在沮丧时感受贝多芬的《命运》,喜欢在沉思中享受《回家》,喜欢在悲伤时慢慢品味优美的《梁祝》以及那份难舍难分的绝恋。

  我喜欢音乐,所有的类型我都尝试聆听,因而她带给我的帮助也是一言难尽。我曾经很内向,总是与孤独为伴。自从与音乐结识,我便拥有了一个可以倾听、倾诉的朋友。她让我渐渐改变,变得主动与人交往,变得勇于展现自己。在友情上,我得到了许多同音乐一样好的朋友;在生活上,我学会了战胜困难,发现美好;在学习上,我将对音乐的兴趣转为学习的动力,因而时刻自信;最重要的还是在自身上,我拥有了一双善于聆听的耳朵,感受到美妙的旋律,以及一颗保留美好的心,它让我在学校的舞台上,在人生的舞台上永远焕发活力。

  我爱你,音乐。你是一种神奇的事物,能冲刷掉污秽,保留着美好。我的心愿意和你永远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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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他,应该只有我自己才知道吧。

  他,大大的眼睛,高个子,他是一个坏学生,他不爱学习,上课经常睡觉,经常和老师顶嘴,他总喜欢打架,可是,我就喜欢上了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他有喜欢的人,有没有知道那个人不喜欢她,并且那个人是我们班学习最好的,可是他还是坚持不懈的,就像我一样。她笑起来真的特别好看,他喜欢一个比他学习好很多很多的女生,那个女生,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了,连骂人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他只爱学习,他从来都不和老师顶嘴,他从来都不上课,睡觉,他明明知道她不喜欢他,可是她却喜欢他。

  我喜欢他,我们是在同一个班级里,我很庆幸,因为我们每天都可以见到面。可是突然有一天,他跟我说,他,要退学了,他不念了,他又走了。他将不在这个城市了。在他的送别会上的时候,我使劲的`忍住眼泪,轻轻地拥住了她,祝他在别的城市的生活要快乐,不要总打架,他没有抱住我,只是轻轻地摸了一下我的头发,对我说,我知道了。因为这个动作,我的心里更加的苦涩,因为他的这个动作总是会对妹妹做的。我紧紧地看了她一会儿,笑着说,加油!我的朋友却在我的耳边对我说,别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

  我听完这句话,眼泪终于不再坚强的从眼眶里流了下来,他看见了,那我为什么要哭?我没有说实话,只是说,舍不得你啊!或许我喜欢他,终究就是一个错误吧,我告诫我自己,绝对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可是心里一想到她一念到他,还是会苦涩,还是会想念,还是会怀念。等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下一个秋天,他把头发染成了红棕色,他又长高了许多,眼睛还是没有变。里边总是好像在有,星星在闪一样,他的眼睛还是那样的好看,还是那么的大。她的性格依旧是那么暴躁,真的不知道他在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知道他有没有听我的话,不打架了。再次看到他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心,又再一次的激动了,又在一次的悸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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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让,让,从小到大,都是我在让她。我到底是不是你们亲生的呀?”顾不上那么多了,火山爆发般一阵咆哮,然后摔门进屋。

  忍不住,委屈的泪水又噙满眼眶,轻轻地落在桌上。

  桌上,有一只蝴蝶夹。它曾经是多么明艳的蝶呀,可现在却折了一只翅膀。就因为它折了一只翅膀,所以它成了我的,而我的那只又被逼着让给了筱筱。

  脊梁上刺骨地冷,这是我一生中最冷的冬日吗?15年前的冬天,我为什么要比筱筱早来那么几分钟?就因为这几分钟,我从一出生就必须是姐姐,必须凡事让着妹妹。过生日,精美的礼物让给她;一日三餐,美味的佳肴让着她;而现在,居然连“优秀团干”的名额也要让给她我好喜欢我的那只蝶,那是姑姑带着我和筱筱一起上街买的。它那明亮的黄、深沉的蓝、高贵的紫,承载着姑姑对我的真爱。可现在,它在筱筱的发间扑扇着双翼。难道他们连姑姑给我的爱也要让给筱筱吗?

  一种别样的情愫,侵蚀着心底最柔软的那片疼痛,一如夜色不由分说将我包围。

  闭上眼睛,刚才的`混乱似乎还没有离去。那一刹那,他们的脸上分明是不安和歉疚!

  电视上正在讲述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素未谋面的姐姐打掉刚刚怀上的孩子为身患白血病的妹妹捐献骨髓。手心手背都是肉,但她最终还是把生的希望让给了妹妹。

  眼又模糊了,心似有所动。筱筱是我的妹妹,为什么我不能?

  门轻轻地开了,又关上。爸爸坐在了面前,他猛吸一口烟,低低地说:“月月,十五年前,我和一位同事去工地,起降架突然失灵直砸下来,那位同事一把推开了我,可他却他妻子刚生完孩子,听到这个消息也跟他去了”爸爸捏烟的手微微颤抖,几尽哽咽。

  刹那,我热泪涌流,心底充满万般愧疚和悔恨。我很明白,他们连生命都能让,我还有什么不能让的呢?拿起那残翅的蝶,我微笑着对爸爸说:“爸,帮我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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