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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2 20:58:18 话题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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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喜欢话题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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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话题作文1

  每当你碰到困难忧伤时,它总能陪伴你;每当你遇到高兴的事,它总会来帮你记录下这一刻,与你分享同样的快乐;每当你遇上孤独,闷闷不乐的时候,你总能向它倾诉自己的痛苦。它,就是你人生中最好的朋有——作文。

  作文,是你最好的朋有,永远不会离你而去。好的作文,会给你带来无尽的`欢乐和荣誉,能够使你的成绩,胜于别人一筹。记得是去年的一天,我被选中去考现场作文比赛。到了比赛的日子,我坐在考场里,紧张得手心直冒冷汗,心里就像有一只顽皮的小兔子在蹦来蹦去,我生怕落了选,辜负了老师对我的期望。很快就拿到了作文卷,打开卷子一看,考得是写体会篇的。这时,我联想到了前几天我们家的大母兔为了使自己的孩子逃过老鼠的追捕,宁愿舍去自己的生命的这件事,禁不住再次为母爱的伟大而悲伤起来,顿时,眼里闪出了晶莹的泪花。在这篇文章中,我把自己的感想与心情共同融入在作文里。使我惊喜得是,不久,作文比赛的主办方打来电话告诉我,我的作文在芝麻开门栏目出版的书里发表了,我心喜若狂。

  从那一次以后,我便爱上了作文,写作文,是我以前最讨厌的,我总是嫌它很烦,但现在却变成我的最爱了!因为,它能够让我更有自信去面对生活!让我对学习更加有兴趣了!同学们不要怕写作文哦!

喜欢话题作文2

  冲,无所顾忌的往前冲.勇敢的往前冲.这句话,就是我的座右铭。

  一个人,如果没有冲劲,只知道退缩的话,便不会成功.有了冲劲,再加上自身的努力就回成功.有了冲劲,你才会知道在适当的情况下冲动一回也是好事.一次,我参加毛笔等级考试。因为我的毛笔字并不是写的很好,我紧张的拿笔的手也在发抖,一个字也不敢写.这时,我看见了例题上的冲字,顿时眼前一亮,想起了自己的那股冲劲.对了,不要怕,向前冲.于是,我流畅的写了起来,终于通过了考试.这可是冲劲的功劳.

  冲,他会使人不变的婆婆妈妈的,做事说话都很爽气.他会增加人类的勇气与信心,这就是'冲'的`威力.

  我最喜欢冲这个字,他会带给我信心和勇气,会鼓励我,会让我张开自己的翅膀,在天空中自由翱翔,开阔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就喜欢冲带给我的感觉 ,他让我明白了只有敢于去挑战,才能有机会成功.不能总是躲在一边.

  冲带给我快乐;冲带给我喜悦;冲带给我自信;冲带给我力量,我享受冲在我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这是因为等我长大了,,我将要变的冷静,想法要成熟和周到,再也不会有像小孩子一样那股天真的冲劲了。

  所以,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就是“冲”.

  简评:一个字,蕴含着前进的动力和生活的哲理,希望“冲”能激励你无畏无惧,奋勇向前。

喜欢话题作文3

  我最喜爱的老师是我们数学老师——刘老师。

  刘老师个子不算高、微胖,走起路来两肩微微摇摆,看上去很酷,他的脾气十分好,经常面带微笑,也许这样一个好的心态,让他显得年轻。

  在刘老师的课堂上,我觉得十分轻松,因为他很幽默,没有什么压迫感,而且他的课很新颖,上新课时他经常会讲一个和本次学习知识有关的小故事来引起我们的学习兴越,当然有进也会拿一两个同学来开涮,弄得我们捧腹大笑。

  下课时,刘老师会在教室里,看有没有同学对知识掌握的还不太好或者有问题问,如果有他会细心讲解给你听。

  在这个学期里,刘老师的母亲生病住院了,那几天他是医院、学校来回奔跑,他在医院里要照顾母亲,在学校又要教我们知识,很累。可见他是一个孝敬父母又热爱事业和学生的'人。

  刘老师在讲习题的时候会让一些同学上黑板,把题目写下来,然后再慢慢一句一句地讲,如果是图形题,他会把图形画出来,然后再手指着图形讲,这样方便我们理解。他有时会把讲过的题目让你在作业本上再重写一遍,他并不是想叫你把答案抄下来,而是要你自觉地把这道题目根据自己思考和认识重新再写一遍,以此来巩固这类题。

  刘老师还会教你一些学数学的方法,如:难点画圈,重点画钩等。他还会给你讲一些现在这个年纪应该有和应该做的东西,还记得他讲过,我们要有目标,有目标就有效率,有效率才有成绩,有了成绩才有成就,有了成就,那你最终就成功了。他说的一席话让人有了前行的动力,有了自我认知方向。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老师,一个好脾气,爱笑的老师;一个有孝心爱父母、有爱心爱学生的老师,一个会创新的好老师。

喜欢话题作文4

   除夕早上,我和爸妈起来,爸爸对我说:“儿子,今天想和你做一件有意义的事。”“行!”我满口答应。“好,今天让你做的事情是扫楼梯,你愿意吗?”“ok”随时准备出发!我边说边拿起扫帚,来到最上层的楼梯道开始扫,我认真的把所有的地方都扫干净,可以说楼梯被扫的一尘不染,邻居们都说我是个好孩子。我回到家中,大声说道:“报告长官,任务已完成。”“很好,你现在可以自由活动”我非常高兴,中午,我们吃完团圆饭后,就跟爸爸妈妈去滨中打乒乓球,打球的'过程十分激烈,我和爸爸妈妈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一直打到第7局才见分晓。打完球后,我梦寐以求的夜晚终于降临了,阳台外,烟花四射,五彩缤纷,看得我入迷,心里想,如果我也能放烟花那多好啊!这时爸爸拎来几大桶烟花,说我们一起尽情的放吧!爸爸还说:我们小时候家里穷,从来春节没有放过烟花,这次爷爷和奶奶也参加,我然忙帮爷爷点燃一支,只听嗖的一声,烟花窜上了天空,在天空绽放开来,真是美极了!全家每个人心里都感谢时代的进步和伟大,我心里在想:“当我长大后的春节又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们现在要做的又是什么!”烟火放到八点整,我们一家坐在电视机旁边看春节联欢晚会,边吃边聊,不时发出阵阵笑声……

  我喜欢春节,更喜欢春节燃放的烟火!

喜欢话题作文5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我喜欢的一本书。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3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的书,小学生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有时妈妈会偷偷地买几本,给我看。她买回来的时候,我会开心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偷偷地躲在每一个角落里,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爸爸还没回家的时候,我开心地走到密秘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把书房进秘密箱里,然后,拿相互一本书,我干才拿好,我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书,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都没讲。

  这件事情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令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过的一句话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喜欢话题作文6

  有的人的爱好是游泳,有的人的爱好是读书,而我的爱好是再平凡不过的跑步。

  上一次,我被老爸臭骂了一顿,我伤心地开起电视机,正好听见电视里的人说:“想哭就去跑步,让汗水把眼泪都蒸发掉,这样会好受些。”听完这句话,我立即下楼去跑步了。

  我看着天空跑步,天上的云忽然变成了小人儿,好像在为我加油。

  跑完之后,我满身大汗跑了回去。一进家门就看见老爸正气呼呼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还翘着二郎腿呢!

  此时,余兴未尽的我便和老爸打了个招呼:“怎么啦?老爸,伤心啊,伤心就去跑步吧!跑步会让你把所有不开心的事都抛到九霄云外!”老爸还没回过神来,我就把他手中的手机抢了过来,兜在口袋里,又去跑步了。

  我一边听歌一边跑步,一会儿快跑,一会儿慢跑,一会儿正着跑,一会儿倒着跑。

  我觉得一个人跑不过瘾,就把我的伙伴们全都召集起来,去学校的.操场上比赛。她们都是骑单车去的,只有我是跑着去的,我没想到我着两条腿,竟然能跑过两个轮子的单车,伙伴们都惊叹不已。

  到了操场,她们把单车放一边,都站在了起跑线上。“各就位,预备——跑!”小丫一声令下,我像箭一样冲在了最前面。快到100米冲刺的时候,伙伴们都有气无力了,可我还是体力充沛,第一个冲过终点线。

  ……

  只要我伤心的时候,我就会去跑步,因为汗水会洗去所有的伤心事,从此,我喜欢上了跑步。

  我在跑步中找到了乐趣。

  我跑步我快乐。

喜欢话题作文7

  自从上六年级学了很多作文,但我最喜欢的一篇作文是《黑孩子罗伯特》。

  学了《黑孩子罗伯特》后,我被罗伯特渴望种族平等的美好所打动,也为他是一个被别人歧视的黑人孩子感到悲伤。

  课文主要讲了在美国的一个小镇的东北角上全住的事黑人,罗伯特和他的妈妈就住在这里,他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可是他是黑人,很多的白人都瞧不起他,尤其是一个丽莎的女孩,总是在老师不在的时候骂罗伯特“小黑鬼”。可罗伯特并不恨丽莎,心里还有些喜欢她。罗伯特也非常喜欢一架直升机模型,好不容易攒够钱,准备买下那架直升机模型,可老师告诉他,丽莎得了肺炎,可能会死,希望大家献一点爱心,罗伯特毫不犹豫就把钱捐给了丽莎,但是丽莎最后还是死了。丽莎的爸爸原本不能接受黑人,可罗伯特的'这一举动,感动了丽莎的爸爸,在丽莎的葬礼上,紧紧的把罗伯特抱住了。

  学了这篇课文,我震撼了,一个小孩子,竟然不顾别人对他的奚落,把自己的爱心献出去,值得我们学习。如果大家都有一颗像罗伯特那么宽容的心,世界就会非常和平了。

  我们虽然肤色不同,但也不是我们自己的过错啊!每个人一生下来都是善良的,何必要歧视黑人呢?

  就像文中说的那样:我们梦想着有一天,全世界的孩子,不分国界,不分肤色,手拉手,让世界充满爱!

喜欢话题作文8

  一年四季,每个都不一样。春季万物复苏,燕儿回归;夏季,酷热难耐,蝉声震耳;秋季凉意渐浓,瓜果飘香;冬季寒风刺骨,白雪皑皑。在这不一样的四季中,夏,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我喜欢夏,主要有三个缘由,请大伙慢慢的往下看吧!

  夏季,犹如一位青春飞扬的少年,跑完1千米的路程,爆发着他的热量。正由于他的热量,让蝉唱出了那优美的而动听的歌曲。仔细品味,它的歌声是由低到高,再由高到低。就如海水一般,从微波粼粼到汹涌澎湃,再由……它的歌声可真令我陶醉。

  虽夏季酷热难耐,但并不影响我与伙伴们的嬉戏。说起来,我还要感谢这酷热。由于这酷热让大家放了暑假,让我和我那久别的朋友可以重聚,并一块去我家后院的小树林里玩耍。那些树木的树冠像一个个巨大的棉花糖,总会使人咬一口,尝尝那甜滋滋的棉花糖。大家在这小树林里玩什么游戏都特别高兴,什么“猫抓老鼠”啦!“木头人”啦!“捉迷藏”啦!都让大家感觉飞快乐,整个小树林里都是大家的笑声。

  待夏季的黄昏时刻,每条路口旁都聚满了人。他们在这黄昏时刻享受着那凉丝丝的风,脸上尽显现出那种惬意的表情。他们有些在谈话,有些在下棋,还有一些5、六岁的小孩们,在大大家的眼前飞奔着,脸上都挂满了那种纯真无邪无邪的笑脸,讨人喜欢。在那遥远的西方,一些晚霞不知何时登上天空,它的`红亮也不知在何时遍布大家的全身。这景象,是我在其它季节里所没看到过的。我感觉,夏季的黄昏时分,是一副和谐、美好的“乡村画”!

  这就是我喜欢的季节——夏。虽然酷热难耐,但它给我带来的快乐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喜欢话题作文9

  有的人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有的人喜欢清新飘逸的兰花,还有的人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而我,却喜欢那不怕酷暑的太阳花。

  银粒儿一般的种子撒下花圃以后,我便天天俯下身子看它。可是,大半月过去了,竟丝毫没有一点动静。我心里暗想:是不是我种早了,还是埋得太深了。我闷闷不乐地回家。第二天,我又情不自禁地去看太阳花。过了几天,太阳花的种子终于破土而出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新出的芽儿,细得像针,红得像血。几天之内,就抽出了秆和叶。很快,叶叶秆秆密密麻麻连成一片,像法兰绒一般,厚厚地铺了一地。

  一天清晨,太阳花开了。在一层滚圆的绿叶上边,闪出了三朵小花,一朵红、一朵黄、一朵淡紫。乍开的太阳花,像朝霞那么艳丽,像钻石那么夺目,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这三朵花是信号,号音一起,跟在后边的便一发不可阻挡。大朵、小朵、单瓣、复瓣,红、白、黄、粉、蓝,一齐开放。一块绿色的法兰绒,转眼间,就成了缤纷五彩的锦锻,吸引来一群人,围着太阳花欣赏。

  从初夏到深秋,花儿经久不衰。为什么呢?原来是太阳花特别喜爱阳光。在夏日相互酷烈的阳光下,牵牛花偃旗息鼓,美人蕉慵倦无力,富贵的牡丹也失去了神采。只有太阳花,阳光越是炽热,它就开得更加美丽迷人。

  啊!太阳花,你不怕酷暑,艳丽夺目、缤纷五彩、美丽迷人。叫我怎能不对你情有独钟呢?

喜欢话题作文10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有人喜欢演艺明星,有人喜欢政治明星,有人喜欢体育明星。我喜欢的明星是姚明。原因有三:

  第一,姚明爱国。他曾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世界大赛,并取得好成绩,为国争光。他在火箭队打球期间,多次响应国家的召唤,牺牲个人利益,回国参赛。

  第二,姚明为世界篮球,特别是中国篮球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姚明18岁加入国家队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22岁以状元秀的.身份选人火箭队,成为登录中国美职篮的第二人,曾创造了多项个人记录和队史记录。他的最高单场得分41分,7次助攻,篮板22个,盖帽8个,连续6个赛季入选美职篮全明星阵容,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迹。

  第三,姚明热心公益。他先后担任上海世博会和北京冬奥会的形象大使,与纳什一起举办慈善义赛,为智障儿童筹集善款,汶川大地震,他先后捐款数千万,他与火箭队队友一起宣布拒吃鱼翅,并在中央电视台做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的环保公益广告。

  第四,姚明极具智慧。与许多的“大块头,小智慧”不同,他是“大块头,大智慧”,这从他极高的语言天赋和商业头脑可以得到证明。在美国打球,在美国打球,最难过的是语言关,他很快掌握了英语,用英语同队友 和记者交流,每次回答记者的提问,都是幽默而得体,能和外交官媲美。在美国打球的同时,他还经营着姚餐馆,后来,他还收购了上海大鲨鱼篮球俱乐部,而且运作的很成功。

  可以说姚明在方方面面都是非常成功的。当然我们不能只看到他成功的一面,在喜爱他的成功的同时,我们也要记得他为自己的成功所付出的努力与辛勤。我想:不能光去羡慕别人的成功,自己也要努力付出,那么鲜花也会属于你。

喜欢话题作文11

  生活中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真是层出不穷,但我最喜欢的调皮,可爱的小乌龟。

  事实上,我根本不喜欢小乌龟。你知道为什么我现在很喜欢乌龟吗?让我告诉你。有一次,我去奶奶家玩。我突然发现了一只乌龟。它有一个圆圆的头和一双滑溜溜的小眼睛。它的背部有一个坚固的外壳,这是非常可爱的.。当它站起来的时候,它就像一辆装甲车,有四条腿,就像四个小轮子;它躺下来就像一艘船,它的腿就像桨。我不禁惊呼:“哇!这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乌龟!

  我看到这么喜欢,就把乌龟奶奶送给我的。我很高兴地把它放在我的手里,我舍不得放下。现在乌龟已经在我的家庭一年花了。我看出来了,打声招呼吧,它是如此深厚的感情。

  我家乌龟的家人和朋友是不一样的。其他人的胆小如鼠,力气也小,但我们是乌龟不仅力大如牛,很肥和胆汁。这是一个“捕食者”,请记住,它不食草,如果你给一个菜,它会咬你的手指。我已经吃了损失。虽然它的食物很挑剔,但我还是喜欢它。

  有一次,我带小乌龟去河边玩。突然,我的手滑了一下,小乌龟掉进了河里。我太紧张了,我的心在我的嘴里。突然,水浮起一个壳,我更着急了,怕小乌龟有一长两短。直到看到小乌龟把头探出水面,我的心才悬了起来。我本想用一张网把它捡起来,但我看到它的四英尺经常在上面划船。他上岸时连看都没看我一眼。这让我很奇怪。突然,我看到他伸长了脖子,以闪电般的速度吃了一只蚊子。直到那时,我才知道乌龟能吃蚊子!从此,它成了我们家的“拾荒者”。

  这是我最喜欢的小乌龟。

喜欢话题作文12

  烟雨纷纷,布满青苔的青石板上,一个如紫丁香般的姑娘,撑着油纸伞走来。

  小时候,住在甪直古街上的我早已爱上这种清新婉约的江南气息,那时的甪直没有如织的游人,没有喧嚣的汽笛声,有的只是那粉墙黛瓦、小桥流水、还有连绵不断烟雨。独坐幽窗,望着斑驳的树影,柳枝轻拂过水面,漾起层层涟漪。忽瞥见拐角处一柄久违的油纸伞,随着被风卷起的青布碎花衣袂缓缓飘过—————,————这般景色似乎只存在于我童年的记忆了。

  赌墨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纳兰公子在道别卢氏后,回忆往事记忆最深的竟是在所有温馨回忆里最寻常的一个赌书泼茶的午后。

  曾经那些不起眼的片段,似乎一下便涌上心头,激起无限感伤,一圈一圈荡漾我心。那些我似乎从未关心过却看着我长大的阿婆还要在摇船吗?她们还用一口吴侬软语唱着歌谣么?那些现在看来弥足珍贵的往事,当时却只道是寻常。

  “诺,给。”阿婆拉住正在哭泣的我,往我手中塞了两朵茉莉花,那沁人心脾的清香好似真有魔力一般,透过千层乌云传入我的心田,我渐渐停止了哭泣,阿婆满是褶皱的脸上也似绽开了一朵花。又一次,这样的画面又出现在了我的梦境中,醒来只能无奈地浅叹。

  如今,再重回古街,想找回从前的美好,可却怎么也再寻不到了,到处都是游人,街上小店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当年家对面的万盛米行也被改得面目全非—————我的童年,它窒息了。

  只因喜欢这童年的故居,所以无数次的记起,只因喜欢这秀丽的古街,所以无数次的梦见,只因喜欢这宁静的感觉,所以无数次的感慨———————

  江南烟雨依旧连绵,可那紫丁香般的姑娘,又去哪了呢?

喜欢话题作文13

  在文学著作的海洋中,我如痴如醉的遨游着。陶醉在文字之中,那书籍之中所蕴含的生命哲理吸引着我、指引着我。倘若你要问我:“什么是你最喜欢的文学之作?”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诞生于马克。吐温笔下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的情节跌荡起伏,故事扣人心弦,而且在马克。吐温笔下的这本书充满了童趣,细腻的刻画出了汤姆活泼淘气,机智勇敢的性格。淋漓尽致地描写出了孩子的天性。一件件事情的发生更是紧扣住了我的心,我随着汤姆的视线来观看整一本书,情绪也随之变化,不知不觉中我喜欢上了这本书。

  记得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还是汤姆协同哈克去墓地试胆量的'事:在那个月黑风高夜晚,汤姆假睡骗过姨妈,偷偷磨刀墓地。和哈克在墓地会和。但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汤姆和哈克无意间目睹了乔埃杀死了医生,两人害怕凶悍的乔埃,共同写下血书,发誓对此事绝不开口。日后,被乔埃嫁祸的醉鬼彼得被送上了法庭审判,这时,勇敢的汤姆挺身为彼得洗刷冤屈并指出真正的凶手乔埃,混在旁听席的乔埃大惊,慌忙间破窗而逃。汤姆成为了小镇的英雄。读到这里,我不禁为汤姆的勇敢而震撼。

  要知道,杀人犯乔埃当时正在场中,而年少的汤姆不怕乔埃的报复,坚定的指出了真相,是什么驱使他这样做呢?是他强烈的正义感指引他这样做,我又一次的被汤姆的勇敢和他强烈的正义感所震撼。这本书伴我走过了多少个日夜,今天,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相信你已经对这本书有所了解,你是否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呢?那么就去书店买一本吧。能与大家分享我的快乐真高兴,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之作《汤姆。索亚历险记》。

喜欢话题作文14

  我最喜欢的植物是仙人掌。我们家养了一些仙人掌,我会去看看他们来每天放学回来。它们被放置在一个小陶瓷罐。每周我都会给他们倒水。仙人掌没有浇了很多水,因为它是一种热带植物可以在沙漠中,十分耐旱生存,不需要任何特殊照顾,好饲料。

  仙人掌有各种形状和大小,有的像柱子,有的像雨伞,有的像蘑菇,有的又高又小。我想有些动物可能会住在仙人掌旁边的巢穴里,当它们遇到敌人时,它们可以躲在仙人掌下保护自己。

  我们的仙人掌的家庭是浅绿色的椭圆形柱,有很多的上述红色的小高峰。还有一个顶部开设了三个漂亮的`小花朵,花感觉就像纸做的一样。但浇水一定要非常小心,如果手不小心碰到了尖刺,它会伤害它。我觉得有点像刺猬仙人掌,可爱漂亮但不敢去碰它。

  我猜他们把水藏在下面。这样,他们就可以在非常干燥的地方生活很长时间,口渴,多喝一些,就像沙漠骆驼一样,首先储存食物,饥饿时吃驼峰里的食物。有时我假装是生长在沙漠中的仙人掌。在金色的沙漠里,我就像一个高大勇敢的守护神。炎炎烈日炙烤着我的身体。当我渴的时候,我喝了我身体里储存的水。哇,突然我看到一只小老鼠从地上爬出来,它吓了我一跳!沙漠是个令人兴奋的地方!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去广阔的沙漠看那些有着顽强生命力的仙人掌!!

喜欢话题作文15

  妈妈虽然平日里很少给我花钱买一些玩具之类的东西,但是每当去逛文具店的时候,遇到一些我喜欢的本本铅笔之类的,哪怕价格有些贵,也都会毫不犹豫的给我买下!

  记得有一次和妈妈一起逛一家文具店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特别好看的自动铅笔,是那种紫粉色的颜色,可能大多数人觉得,作为一个男生来说,用这样的自动铅笔,好像颜色有些不适合自己!

  可是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却非常的喜欢,妈妈也确定我是不是就要这个颜色?我说我就喜欢这个颜色,因此,妈妈当下也就给我买了!

  可是等去了学校之后,班上的一位男生就说,我用的自动铅笔是女生用的.颜色,不适合男生用!

  我回到家之后特别委屈的就给妈妈说,班上有一个男生说我用的自动铅笔是女孩用的颜色!

  妈妈也就跟我说,其实你可以这样告诉他,用什么样颜色的自动铅笔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用自动铅笔写出一手漂亮的好字,更加重要的是,我用的这个颜色是紫粉色,而不是小女生喜欢的那种艳粉色!当然,最最重要的是,我自己喜欢就可以了,跟你好像关系不大!

  听了老妈特别霸气的话,自己也真的是受到很大的启发。因为自动铅笔的主要功能是用来写字的,它的颜色只是一个装饰罢了!如果我能够写出一手好字来,其实用什么颜色的自动铅笔都不重要!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我应该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用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可以了,没必要过多的去在乎他人的眼光!

  在以后的生活中也是如此,如果遇到一些事情,就是自己喜欢的,那么自己就勇敢的去做,如果遇到一些东西是自己喜欢的,那么自己就努力的去争取!

  只要自己喜欢就好,没必要去过多的注意他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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