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1-12-02 11:22:36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施工合同范文汇总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施工合同范文汇总十篇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X

  承包人(全称):XX

  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订立本补充合同,作为《X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和补充,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合同相应条款如有冲突之处,本补充合同具有优先解释权。

  一、承包范围

  1.除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弱电系统工程、幕墙工程、单元防盗门、人防门等以外提供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

  二、工程量计算、结算原则

  1.结算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有关信息价运用文件;本补充合同相应结算条款及经发包人工程部确认的竣工图和书面签证材料;

  2.计费原则:参照浙江省和杭州市20xx第十期材料信息价,套用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确保不出现不平衡报价;本工程综合费用土建按直接费的7%(含税)计取,安装工程为零费率(即安装工程造价按直接费加税金计取)。综合费用包括除直接费外费用定额范围内及其它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费用;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中超高费按定额的70%计取直接费,并不计取综合管理费;混凝土运输费、泵送费不进入直接费组价,泵送混凝土按信息价补价差(信息价中所包含的运输费及泵送费不另扣除),价差仅计税金不计管理费。

  3.预算编制、审核原则:承包方在中标通知书领到后壹个月内,按本协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该预算经发包方认定并由有资质的造价审计公司审定,审定造价若低于承包方编制的预算造价的95%,则承包人承担超过审核造价5%以外部分款项的审核费(审核费按省物价部门规定计取)最终审定价为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和决算的依据。

  4.材料价格的确定:土建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单价(钢材、水泥另详)按合同总工期前80%月度的《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均价计算,部分安装材料按浙江省造价信息,计算方法同土建。但硬PVC管、铸铁(钢)管、溢水管、电线及开关等同意发包方指定厂家和品牌。主要设备及无价材料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需事先经贵方认可并签证同意后采购使用。

  5.无价材料的结算方式:土建部分无价材料经甲方签证的采购价加2.8%采保费作为主材价;有定额可套用或参照的按定额直接计费,无定额可参照的按主材价增加10%作为直接费(包括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和人工费等)。安装部分无价材料根据签证的材料价格加1.5%的采购费作为主材价。

  6.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图纸会审及预算暂定价经发包人审核确定后,作为调整合同承包价格的依据。主要设备及无价材料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需事先经发包方认可并签证同意后采购使用。

  三、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所有单体施工至一层裙房楼面后开始支付工程款,每月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扣除甲供材料),一层以下部分工程款完成一层楼面支付50%,另30%在结顶前均摊到每个月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支付至工程量的85%(扣除甲供材料),竣工决算后支付至97%,余款3%作为保修金。3%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一年后7天内返回30%的保修金。两年期满后返回30%,余款满五年后7天内付清。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则按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6条执行。

  四、保证金的.分配与支付

  1.承包方自愿向发包方交纳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其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保证金各占50%、20%、30%。即750万元、300万元、450万元。

  2.在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当承包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达到投标承诺,一个月后返还承包方相应的保证金。

  五、甲供材料

  1.本工程石材(裙房、楼梯间、电梯门套)、进户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安装工程的管材、设备、箱体、空调设备、屋面材料及部分无价材料同意甲方指定或甲供。

  2.钢材、水泥由承包方自购,由发包方指定厂家。决算时按总工期前80%月度的信息平均价一次性包干,但如遇施工期间单月钢材、水泥供应价与信息价价格差异超过±5%,超出部分由贵方扣除或补给。供应价以甲方当时钢材、水泥的采购价为标准(的钢材、水泥的供应价可作为参考)。

  六、分包工程:

  1.本工程外装饰幕墙、阳台栏杆、室内防护及空调栏杆、电梯、弱电、消防、公共部分精装修工程等同意发包方分包。承包方收取2%的管理配合费用。(注:配合费内容包括承包方做好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配合工作、资料收集、提供住宿用房五间,外架、塔吊,货物提升电梯的使用,分包项目安装完毕的面层粉刷及成品保护)。分包单位进场发生的生活、施工用水电费按实结算,除此之外,不再向分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人防工程、管道天然气等其他未注明的分包项目管理配合费优惠。

  2.承包人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方面分包单位与承包人的相关义务。

  七、工程质量

  1.承包人承诺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具备备案条件。为保证工程质量,承诺保证金中的 750万元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经评定合格质量标准的不奖不罚。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则罚没全部质量保证金。

  2.在现场文明施工方面,争创“钱江杯”,承包方将按照杭州市有关要求执行,并通过“双标化”验收,现场总平面布置须经发包方认可方可实施。并承诺本工程创建“钱江杯”,除发包方原因外如无法创出“钱江杯”,发包方将对承包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如创出“钱江杯”,发包方奖励50万元人民币。

  3.工程验收后30天内,承包人应提供政府颁发的单位工程使用批准书。

  八、进度

  1.承包人承诺本工程施工工期为720天(自开工日至质监站竣工验收并整改完毕日),如比定额工期提前,不另计算提前竣工费。

  2.除不可抗力,或由于其它因素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外(如每月一次停水、电时间超过8小时的天数超过三天,则超过的天数顺延工期,三天以内不顺延工期)。总工期超过720天视为延期,在720天内完成为按期完成。

  3.工期延期在30日历天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扣罚5000元处罚,工期延期在30日历天以上60天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扣罚10000元/天,工期延期在60日历天以上的,工期保证金全额扣罚。

  4.本工程开工日从打第一根试桩开始算起。

  5.从打桩完成验收合格后至±0.00完成时间为180天,从开工到主体工程结顶并通过结构验收390天,此项作为工期考核的一个分项。具体各节点时间以甲方签证联系单为准。

  6.承包方确保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完成整改工作,在留一间值班室用房和值班人员外,拆除其他临时设施,人员清场,若违约则按5000元/天处罚。同时竣工验收通过后45天内,工程由承包方派人值班;45天后至交付物业公司使用前,如仍由承包方派人值班,值班费按2人×500元/月人计取。值班期间应保证工程完好无损,如发生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7.为保证室外管线工程实施,承包方承诺按中标工期提前45天拆除外架,提前30天进行室外清场,工作内容包括地下室顶板清理干净;地下室边线外到地下室围护边线之间的建筑垃圾及余土由承包方清运至地下室顶板标高,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清场工作视同违约,每延迟一天按1000元/天付违约金,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8.承包方承诺在开工日起210天内工地完成“双标化”,并以此作为工期考核的一个要素。

  九、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省、市、区安全检查有违规而通报现象一次,则处以20%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罚款,如发生更重大安全事故一次,则罚没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专业班组及单列项目的约定

  2.桩基由发包方分包,承包方收取3%的配合费。并承担相应的现场质量、安全、进度、资料收集管理等总包责任。

  3.围护工程同意由发包方分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总价包含井点降水、排水及土方外运。通过报价,如条件相同,优先考虑承包方。

  4.单列项目的单价(含税)包干。

  (1) 泥浆外运13元/M3

  (2) 工程外墙如采用外保温,施工人工费按13元/M2计,(如采用板材保温价格另定)。

  (3) 界面剂按3元/ M2(含人工材料)。

  (4) 内墙钢丝片按5元/ M2(含人工、辅材)。

  (5) 土方外运22元/ M2 ,(含挖、运)

  十一、施工管理

  1.承包方投标标函注明的项目负责人、管理班子确保到位,人员名单已经发包方考察和招标确认,人员不经发包方同意不再发生变动,否则发包方将给予扣除保证金5万元/人。

  2.该项目由承包自主完成,如出现转包,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3.施工中承包方如有严重质量及偷工减料问题,经质监、监理部门确认,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清退,由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并按合同造价的10%予以处罚。

  4.施工中如采用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发包方根据工商管理部门要求按材料总价款的一倍予以处罚,由此引发的维修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发生二次维修,业主要求退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也由承包方承担。

  5.发包方已提供400kw用电,在桩基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期要求。由承包方根据地质报告及杭州市实际施工情况,自行调配发电机容量及桩机数量,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6.针对该工程的地下车库施工,承包方在施工中须采取相应具体的施工措施(不另计施工措施费),如发现有渗漏水问题,经二次修补后还未见效的,则由发包方委托专业施工单位进行修补,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支付。

  7.承包方向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提供办公用房、休息室各一间,电话一部、水、电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承包方进场后必须测出现场自然地坪标高,并经监理、贵方签证认可。

  9.临时设施搭建位置、土方堆场等如因发包方其他用途需要,承包方无条件拆除。拆除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10.为保证工程竣工后的维修工作,在双方签定施工合同时签定工程维修协议,同时工程交房后针对客户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承包方派专职维修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事宜,专职维修人员食宿承包方自行解决。

  11.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轴线偏位、室内粉刷层厚度超标导致业主实际使用面积减少而引起客户投诉的,发包可以直接与客户进行协调,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2.如存在图纸修改,先由发包方、监理审定,并提供设计单位确认、修改,承包方不得擅自与设计等部门联系修改图纸。修改后的费用调整按本协议结算审核有关条款执行。

  13.施工用水、电费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按水厂和电厂的收费清单在每期的工程款中扣除。发包方提供水源,电源,承包方自行接入临时水、电,并安装水表、电表。

  14.施工现场周边市容、环卫、环保、治安消防等部门和办证、协调及规费的交纳由承包自行承担,发包方配合。

  15.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签订本补充合同同时双方签订《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书》。

  十二、其它条款

  1.本工程项目经理应自始至终蹲点现场指挥生产。项目经理如有特殊情况不在现场,应提前一天报发包人代表许可,并指定委托代表人。

  2.承包人有义务维护整个项目的形象,如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到位,造成主管部门或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罚5万元。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异议,本协议具有优先解释权。

  4.本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施工合同 篇2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 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 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 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

  1.1.6 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 监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项目建议书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 日:即历法日。

  1.1.10 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2 解释

  1.2.1 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1.2.1 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1.1.3 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监理单位的义务

  2.1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 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 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 职责

  2.3.1 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 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2.3.2.1 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

  2.3.2.2 根据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

  2.3.2.3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2.4 监理人员

  2.4.1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2.4.2 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2.4.3 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2.4.4 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

  2.4.5 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2.4.6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2.5 业主财产

  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设备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

  2.6 保密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业主的义务

  3.1 监理工作条件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

  3.2 资料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

  3.3 决定

  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b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

  3.4 代表

  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监理单位。

  3.5 授权通知

  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 设施和物品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后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放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3.7 辅助工作人员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4.责任和保障

  4.1 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台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业主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办理。

  4.2 业主的赔偿责任

  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4.3 赔偿责任的期限

  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

  4.4 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条和第4.2条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4.5 保障

  4.5.1 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的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4.5.2 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生递交履约担保书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4.6 保险

  4.6.1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4.6.2 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生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监理会同的生效、终止‘变更‘脊柱与中止

  5.1 监理合同的生效

  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5.2 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3 监理合同的终止

  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

  5.4 监理合同的变更

  5.4.1 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5.4.2 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第给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a拟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5.4.3 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地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位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

  5.4.4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5.4.5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事垃给予补偿。

  5.5 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

  5.5.1 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

  5.5.1.1 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5.1.2 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1.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

  5.6.2 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会同时,必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3 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国约担保金。

  5.5.4 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日,或根据本合同条件和5.5.1.1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更求业主予以解释。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5 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5.6 转让和分包

  5.6.1 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

  5.6.2 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6.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6.1 监理服务费用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1.1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

  6.1.2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5.4.1条和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

  6.2 支付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2.1 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

  6.2.2 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

  6.3 货币

  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其它

  7.1 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同。业主和监理单垃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

  7.2 语言和法律

  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3 奖励

  业主欲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的办法。

  7.4 利益矛盾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5 版权

  7.5.1 对监理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监理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监理单位的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

  7.5.2 如果在专用条件中没有另外规定,则监理单位有权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未经业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业主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

  7.6 通知

  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方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8.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专用条件的规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将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委托乙方施工作业,双方经现场踏看并友好磋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预计新铺筑路面积约㎡,最终以实际收方面积为准。

  四、本工程计量办法:

  1、乙方按甲方要求铺筑的沥青混凝土型号(ac-13型)、厚度(平均厚度7cm)将沥青砼热料搅拌后运输至甲方指定的铺筑地段,同时人工配合摊铺机、压路机铺筑碾压成型;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依据实际铺筑面积共同验收并签认。

  2、本工程沥青砼铺筑以㎡为单位作为结算依据。若有异议,应当在完工之时提出,完工之时未提出的,即视为认可。

  五、工程单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细目编号单位单价(单位)

  ac-13㎡

  备注:以上单价不含税。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预付万元工程材料款,工程路面铺筑完甲乙双方签证验收后在办理施工决算资料、竣工资料给甲方后,甲方在30日内支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5%,剩余5%在壹年的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部支付给乙方。

  八、工期:根据甲方基层完成情况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着手准备,5个工作日内进场,并根据气候及基层情况实施铺筑,确保工期。

  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乙方现场施工需求,乙方负责组织前场临工和铺筑热料辅助工人,安全执勤人员,管理人员及时到位,施工中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与原基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关系,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2、乙方在铺筑中如果发现路面基层有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现场处理。

  十、工程质量及保修:

  1、工程质量满足建设部《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关于沥青混凝土面层的有关要求,路面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缺陷修复责任期为壹年。在缺陷修复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如沥青砼质量或施工质量造成的路面损坏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因路基或路面基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强度不符合要求、排水不畅等原因造成的路面损坏,不属于乙方保修范畴。

  3、缺陷修复责任期内,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者是人为的.破坏行为造成的路面损坏或缺陷,不属于乙方的保修范畴。

  4、保修期内,已完成路面沥青砼铺筑地段,乙方每月巡查回访一次,发现有问题或出现病害,及时会同甲方商量,属乙方沥青混凝土自身质量或铺筑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完善;若由于加宽部分路基或基层质量造成的病害,或人为因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破坏,则不属于乙方质量修复范围。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和不按时支付工程款,以及由于甲方的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铺筑沥青混凝土,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十二、免责条款: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十三、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该工程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乙方全部工程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四、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由开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x月x日

  合同签订地点: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合同法》、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围墙外侧排水沟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名称:綦江国家地质公园马桑岩木化石景区工程。

  二、工程地点:文龙街道新街子社区马桑岩。

  三、工程承包范围:围墙外侧排水沟

  四、承包工作内容:

  1、水沟底板混凝土浇筑。

  2、沟壁混凝土支模及混凝土浇筑。

  3、模板拆除转运。

  五、承包方式及计算原则:

  本工程所有工序按现场实收混凝土方量(底板厚度不小于100,因基底不平整,按平均厚度150mm进行计算,及150mm800mm、沟壁200mm600mm),以每个立方385元包干计价。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用水、用电、设备材料放置场地。

  2、甲方为乙方提供图纸及相关资料和传达建设、监理单位单位有关要求。

  3、配合乙方在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工作。

  4、混凝土原材料转运到现有料场。

  5、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工程有不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进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

  2、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作业、赤脚、穿拖鞋、高跟鞋。不准现场打闹、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投任何物品。

  3、乙方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要求;如不合格,返工或修补,返工或修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为合格。

  九、工期要求: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工期进度要求,不得中途无故停工。

  十、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1、施工方量以甲乙双方管理人员现场收方签字为准,按实计算。

  2、工程完工后在30个工作日内工程款全部付清。

  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綦江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现场负责: 现场负责: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________省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以下简称原合同)甲乙双方就其中未尽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形成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承包方式:

  5、工程范围

  二、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下发的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暂估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暂估合同价款=综合单价×暂估工程量(综合单价和暂估工程量见工程量附件)

  2、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四、补充协议的最终结算

  补充协议所列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按原合同计量条款执行。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严格按照原施工合同执行。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对承包范围工程质量负有完全责任,并严格依照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甲方将按此及现场情况进行施工监督管理。

  六、争议解决

  1、对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相抵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凡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承包人执____份。

  发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项目 本工程全部项目的施工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承包形式 以轻工形式承包。

  三、工程质量 本工程为合格工程,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图纸进行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因施工质量造成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_______-_______元次的罚款。

  四、工程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

  五、材料管理 本工程中主要材料有甲方购进。乙方负责验收和监督材料的质量、数量、单价及材料购进后的保管、使用。以甲乙双方签字的收料单依据施工定额进行工程结算。 材料保管乙方要严格管理,出库、领料要有专人负责。严禁丢失和浪费。进入工地后,场内材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善,交付乙方入库后,如有丢失、浪费和超预算使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机械管理 工程中所有机械及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由乙方负责。

  七、结算方式 本工程依据定额,按工程进度和实际工程量,对人工费、机械费、脚手架、模板、土建项目的水电费进行结算,按甲方支付能力进行付款。乙方发生费用的_______%为质保金,质保期满________年后全部付清。

  八、费用提取 土建工程按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取企业管理费_______%,人工费按实际工程量每工日取_______元,利润按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取三级,税金按乙方实际发生费用取费。机械费、模板费等执行费用定额。

  九、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向当地供电部门进行结算。

  十、安全责任 乙方一定注意施工安全,按规范施工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大小事故,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一切责任(另签安全责任书)。

  十一、其它 起重设备的使用费依据定额结算(包括设备的进出场运输费用、安拆费用及设备基础的钢筋混凝土浇筑)。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和做法(见报价清单和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由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3)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1.4 工程期限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

  2.2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2.3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2.4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

  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 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见工程变更单)。

  第五条:工程工期

  5.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 施工过程中因停电、停水而无法施工的,工期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6.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两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七条:工程价款结算

  7.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7.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递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后支付第三次

  工程余款,以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8.3 若因甲方工程款不到位,导致工程无法继续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工期顺延。

  第九条:几项具体规定

  9.1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____把交给乙方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把,并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验收。

  第十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十一条:附则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姓名: 单位名称:

  (签章) (公章)

  代表人: 法人代表:

  (签章) (签章)

  签字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施工的具体情况两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施工名称:XX市大名县水榭花都一期车库

  二、施工地点:大名县县城北环路

  三、承包方式:清包人工费

  四、承包范围:

  本合同包含1—7#楼地下车库顶(含顶)以下的主体建筑劳务工作,给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土建施工施工中的各项劳务,即包括清槽、放线、垫层制作及垫层以上模板制作 安装及圆钉圆丝、钢筋加工及安装、架子施工、室内砌筑施工、混凝土浇筑、内墙抹灰。

  甲方提供的材料有:所有周转材料和机械设备及塔吊、辅材、耗材、其余工具和圆钉圆丝由乙方提供。

  五、开竣工日期:20xx年6月1日至9月1日,正常工期每耽误一天,扣施工款5000元,依次累计。耽误工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伍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场。

  六、施工面积及单价:

  1、按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计算项目总面积施工量。

  2、项目总面积约16000平方米。

  3、施工承包价:每平方米218元,不包括税金。

  4、施工总价约348000元。

  七、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本合同内容全部完工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70%施工款;三个月内支付剩余的全部施工款项。

  八、两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完整图纸,并进行图纸交流,如有变更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不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2、对施工质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施工勒令期限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给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用水及生活用电、用水、居住场地和床。

  4、协调施工大包方,保证施工材料及时无误地供应到现场。如耽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5、保证按时给乙方拨付施工款,按月累计停工5天,工作人员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续延。

  6、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施工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乙方责任:

  1、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种技术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和作业工具,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负责人保证吃住在现场。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工作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发生冲突;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按时完成。

  3、严格执行特种工种上岗,如: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

  4、严格规范施工,保证每个分项施工符合标准,凡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为因素造成罚款乙方自己承担。

  5、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九、施工安全施工生产目标承诺: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2、杜绝重大设备、火灾事故。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随甲方与建设合同同步实施。

  十、安全合同内容:

  1、甲方必须对劳务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险费,如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费用在10000元以内由乙方全部承担,超过10000元的部分由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保险公司

  给付保险金首先抵付伤亡费用。若属第三方所造成,而责任及所有费用由造成方负责,甲方进行协调解决处理。

  2、甲乙两方必须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的各项规范,自学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甲方做到主楼上的安全防护。

  3、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作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施工内容、特点,甲乙两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书材料,两方各执一份。

  (2)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3)乙方生产负责人技术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操作工作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等部门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5)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

  (6)乙方的特种作业工作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7)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8)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9)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0)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十一、现场文明施工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必须符合现场标准化布置的要求。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工作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已负责。

  3、乙方的工人和管理工作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工时喝酒寻衅闹事。

施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内容及造价(待定)

  1、图纸设计范围(工程设计、制造、运输、安装)。

  2、合同价款: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待定)

  1、实际工程量以项目部出具的签证单为准。

  2、工程完工后七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条件,如人员进出、材料堆放、进出道路等,使之符合乙方正常施工;

  2、支付来自政府的关于建造、使用所必须的申请及各项增容等费 用;

  3、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及堆放场地;

  4、对施工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

  5、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工期等,并有提出整改的权利;

  6、如乙方未能按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命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有权解除合同,且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并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

  8、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报告或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并及时出具验收报告。

  乙方责任: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委派现场管理代表为工程负责人,全面负责工地现场及本合同的施工和管理,保证工程进度,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工;

  3、对未完成的分项工程负有监护责任;对损坏的成品及半成品负有维护、恢复的责任,其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在施工中若损坏其它分项工程产品,乙方应照价赔偿;

  4、所提供的材料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5、所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等所有材料必须为刚出厂的、崭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且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材质证明文件;

  6、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7、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停工、返工,材料、器材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

  9、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否则每延期一天承担1000元违约金。

  1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至甲方(必要时还需送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根据需要可会同甲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12、如甲方验收中发现不合格之处,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和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不能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每延期一天承担1000元违约金,如因此延误甲方整体工程进度,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乙方未能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实施保修,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担1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若乙方超过30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七、其它事宜约定

  1、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因甲方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无偿维修。

  2、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具体完工时间双方可另行协商;

  3、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4、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八、合同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附则

  1、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山东德硕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施工合同 篇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机场迁建工程施工供电线路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机场迁建工程玉达线分支接处至XX新XX10线路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阿XX地区____县境内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范围:新建XX民用机场迁建10线路工程技施设计(玉其吾斯塘分)施工图纸内容中,XX10供电线路玉达线分支接处至XX新XX航站区围界外(不包括围界外至中心变电站的电缆)线路路径中所涉及的,土地占有及使用、青苗补偿,办理相关手续等一切费用。安装10千伏真空断路器及高计一台。按照XXXX公司要求安装电费计量装置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第三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本合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第四条工期条款

  1、本工程初定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工程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计划要求,编制分包项目的施工计划,经甲方核定后,按工期计划执行,确保按期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3、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进度计划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因遇大雨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甲方签字认可,工期按实顺延。

  第五条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款:为510000、00元(伍拾壹万元整),(包干价)。除甲方认可的设计功能性设计变更外,包干价不做价格调整。

  第六条质量要求

  1、乙方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以询价前所发放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管理,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及供电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

  3、若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并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或多次返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并且今后不与乙方合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及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范XX,职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委托的职权:现场全面管理。

  2、甲方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姬XX;职务;工程师;职权;工程全过程的管理与协调。

  3、乙方项目经理,姓名;齐X;职务;项目经理。

  第八条甲方责任:

  1、乙方进场时,甲方应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2、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及签证工作等。

  第九条乙方职责:

  1、负责此项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具体管理工作和工程材料调拨,工程决算的上报

  2、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四措一案、作业指导书。

  3、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施工验收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

  4、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5、负责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

  6、负责工程项目的工作联系和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场的管理工作及竣工验收档案、工程决算和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7、遵守发包人对项目统一管理的相关规定。

  8、如达不到承诺分阶段工期,每延误1000元违约金(壹仟元)。

  第十条安全文明约定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5、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

  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

  ⑴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或其它正式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⑵施工中乙方对图纸中的不明确部位应提前一周与甲方管理人员联系,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保修事项:

  1、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工程完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工程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均属乙方的保修范围;

  3、保修期内发生保修事项,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发生的费用时,作为乙方的债务甲方有权追索。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壹拾伍万元的预付款,工程电杆组立完成后,付至工程总价的6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为________年,质保期满后向乙方支付5%的质保金。

  2、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开户,甲方直接划到乙方户头内,而乙方收款时需提供有效票据。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十六份,甲方执十二份,乙方执四份每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它为副本。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阿XX人民提起诉讼。

  3、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往来文件:下发通知、有效签证及补发附件等均属合同内容,与合同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要求该工程的材料采购乙方必须直接由厂家进货,不得通过任何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施工施工合同04-12

施工施工合同15篇01-01

施工的合同03-05

施工合同03-06

建筑施工合同09-07

爆破施工合同03-31

承包施工合同03-31

标准施工合同03-31

大型施工合同03-31

通用施工合同03-31